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五星文明户”在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和“和美乡村”建设,现就2023年度“五星文明户”复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复查评选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起来,与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起来,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塑造新面貌,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南华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优化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整个复查评选过程中,实事求是,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搞形式主义,让群众在复查评选过程中提高认识、受到教育,真正把复查评选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
2.控制数量,动态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评审复查退出机制,做到好中评优、宁缺毋滥。对复查过程中达不到标准、不能继续保留荣誉的“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五星文明标兵户”要坚决予以撤销荣誉称号,并追回奖牌。
3.注重实效,强化激励。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县、镇、村分别对新评选的“五星文明标兵户”“五星文明示范户”“五星文明户”开展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和学习宣传活动,并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增强获奖农户的荣誉感。
三、主要任务
1.扎实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对历届“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五星文明标兵户”进行严格复查,对保留荣誉称号的进行确认,需要降级的按程序进行降级处理,存在问题的坚决予以摘牌,特别是对存在“一票否决”因素的经调查确认后撤销荣誉称号。原则上“五星文明户”户数控制在农户总户数的45%以内,“五星文明示范户”户数控制在“五星文明户”总数的25%以内,“五星文明标兵户”以复查结果为准。
2.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各村(社区)在严格复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五星文明标兵户”评选活动。“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由各村(社区)根据复查情况确定新评选的户数,各村(社区)要分别表彰一批“五星文明示范户”和“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标兵户”由各村(社区)从历年评选的“五星文明示范户”中择优推荐1户,上报镇党委审核,往届已表彰的“五星文明标兵户”不再重复推荐。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0日)。
各村(社区)召开动员会议启动复查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开展“五星文明户”复查评选的意义、程序、方法,充分调动“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和“五星文明标兵户”参与复查评选的积极性。
2.复查评选阶段(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0日)。
各村(社区)按照镇党委统一安排,经农户自我申报、群众民主评议、村(社区)两委审核认定、村(社区)社(大院)张榜公示等程序,成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复查评选小组,按照高台县“五星文明户”评选标准和“一票否决”因素(附件1、2),对本村(社区)历年评选的各类“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五星文明标兵户”进行复查,对新申报的农户进行评选,复查评选结果在各村(社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后,报镇党委进行审定。对“一票否决”和不符合标准的农户,分别撤销“五星文明户”“五星文明示范户”“五星文明标兵户”荣誉称号。
3.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
镇党委将对各村(社区)开展“五星文明户”复查评选活动进行检查,重点对活动会议记录、相关表册、活动图片等资料进行审查。对工作不认真、活动走过场、评选结果不公示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评审。
4.总结表彰阶段。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社会公示、会议审定的基础上,镇党委结合元旦、春节文化活动等,对新评选的“五星文明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并对各村(社区)推荐的“五星文明标兵户”把关审查后报请县上进行表彰奖励。各村(社区)对新评选的“五星文明示范户”“五星文明户”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深化“五星文明户”创评工作是新时代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开展“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内容重要指标之一,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做实复查评选工作,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精心安排部署,把开展“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与乡村振兴、思想道德建设、文明村镇创建、诚信体系建设、民族团结工作、推进移风易俗、最美家庭和身边好人评选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在2023年12月21日前全面完成复查评选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复查评选结果上报镇党委。
3.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采取以会代训、橱窗宣传、刊发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评活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并对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以身边的典型教育群众,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着力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中共南华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