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现将《南华镇人民政府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南华镇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深入推进政府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坚持把监督放在首位,坚持内部控制与内部监督相结合,以实现风险防范为目标,确保南华镇人民政府财会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全面推进南华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制
根据《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等的日常监督。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会监督工作和财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年度内部财会监督计划、负责制定完善财会监督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围绕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会计行为和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等内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风险预警机制。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在内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财务风险、预算支付、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及财务人员道德等风险或伴随征兆,即刻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及时上报财会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成果共享机制。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反馈意见,具体分析研判,综合采纳应用,把问题线索消化在萌芽状态。加强与巡察、审计、财政等的沟通对接,推进监督结果互认共用,切实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促进监督成果在各类监督主体间有效转化运用。
3.线索移交机制。对财会监督中发现的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突发、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移送的,应当在特殊情况消除后10个工作日内移送。
4.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信息撰写工作,对财会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事件、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创新创优情况,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总结上报。
(二)持续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按照全县“六项”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3个领域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按照“即接即办、速办速结”的原则,对党中央、国务院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批办的财经领域重大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等9个方面的问题开展整治。
2.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紧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对社保、就业、生态环保、农业农村、基本建设等领域确定的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等开展重点监督。围绕县级部门核心职能和承担的重大任务确定的重点预算项目开展专项核查和集中整治,及时发现不合规支出,对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切实规范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预算执行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基础保障。
3.单位内部监督专项行动。按照年度确定的内部监督计划和监督事项清单,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内控建设等开展内部监督。在实施内部财会监督前三日,下发内部监督通知书,对确定的内部财会监督人员组织查前培训,在检查过程中制作监督检查底稿,内部监督结束后,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内部监督报告,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在党委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内部监督报告。被检查单位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相关印证资料报财会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并督促整改。内部监督专项行动结束后,每年于10月底前将内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财政局。
4.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专项行动。围绕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基层“三保”等财政支持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阴阳报告”、内部监督失效等突出问题。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5.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专项行动。围绕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情况、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事项处理等方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专项行动。每年开展一轮检查,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各项惠企纾困政策有效落实,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服务能力,强化政府采购活动法治保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公平度和企业满意度,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6.政府投资项目监督专项行动。围绕实施的农业、林业、交通、住建等领域重点项目开展监督专项行动,通过预算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审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付监控、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完工结算评审、绩效评价等方式,贯穿于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未批先建、无预算采购、规避投资评审、挪用资金、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等问题,避免因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等原因造成超概算而加重县级财政负担。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切实堵住管理漏洞,减轻财政支出压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夯实财会监督工作基础
1.完善制度保障。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健全完善财会监督制度,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形势,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修改完善或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规定,进一步突出适用性和有效性,使各项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规范和准则的作用,坚决守住财会监督制度纪律"红线"、"底线"。不断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账务管理,健全财务、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硬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强化流程管控,加强关键业务、关键岗位风险防范,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权威性,使财会监督过程清晰、管理规范、执行流畅、监督有力。
2.提升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应用政府门户网站、甘肃省政府采购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平台,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最稳追责提供有力支持。加强财会监督数据信息互通共享,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统筹整合有关公共数据资源和财政数据资源
3.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和相关财务人员组成的内部财会监督队伍,同时积极将单位法律顾问吸纳补充到监督队伍中来,为财会监督工作提供外部支撑。此外,通过参加行业专题培训、单位内部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单位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忠诚担当的财会监督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政府内部财会监督工作,将财会监督工作作为党委会议研究重要事项,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内部财会监督工作在维护财经纪律、规范经济秩序、推动全镇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做好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内部财会监督工作。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配合检查,抓好问题整改等工作,相关财务人员要做好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工作小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不得走过场、走形式,确保内部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质效等方面,按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内部财会监督工作小组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对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补好堵死制度漏洞,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确保问题整改有质效、见成果。同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强化财会从业人员执业操守教育。在依法合规、安全保密等前提下,大力推进财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会信息透明度。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财会监督工作良好环境。
附件:1.南华镇人民政府内部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南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内部财会监督计划
附件1
南华镇人民政府内部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一、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关德财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万占福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成 员:周国双 镇党委副书记
胡兴伟 镇纪委书记
茹建勋 政府副镇长
夏 红 政府副镇长
王 成 政府副镇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 成 政府副镇长
副主任:万富有 南华财政所所长
邢宗勤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联络员:侯兴泽 政府文书
王 楠 镇农经站长
陈冰心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侯雪娟 镇农经站干部
杨晓珊 政府出纳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工作要求和安排,负责统一领导南华镇财会监督工作;
2.指导南华镇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落实财会监督任务,对财会监督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财会监督各项政策规定、法律法规,牵头制订全县财会监督工作方案、计划、措施等;
3.研究提出报请领导小组决策的重要事项;
4.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南华镇2023年内部财会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讨论研究,我镇制定了2023年度内部财会监督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全面开展政府及各中心(站所)2023年的收支检查
1.银行账户清理核查。对政府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清理银行账户开户的性质、依据、时间、核算内容、资金来源、银行账户余额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政策依据开设银行账户、违反相关政策保留虚报瞒报应撤销银行账户、多头开户、两年及以上未发生业务银行账户的情况。
2.政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依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采取以账务检查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项目投资程序性、合规性和绩效目标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清理:
(1)对2023年以来安排的各类项目资金进行清理。重点检查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批复、资金拨付等情况(包括以前年度未检查政府性投资项目),查看项目申报、批复手续是否齐全,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项目实施环节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超批复范围扩大建设内容等情况;资金监管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转移、截留、挪用、挤占、骗取项目资金等情况,是否按照程序拨付资金。
(2)对2023年度县级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检查。主要检查资金用途是否合规,结余资金是否上缴。
(3)对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清理检查。主要清理检查投资20万元以上的项目是否开展预算评审,投资30万元以上的项目是否开展结算评审,是否开展绩效评价。
3.各项财务支出检查。检查各项支出真实性、合理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改变资金用途及虚报现象,各类资金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有上级文件依据,看原始凭证要素、支出事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等是否齐全,“三公经费”支出是否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公务消费是否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4.内控管理检查。主要检查制定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业务管理、项目管理、合同业务管理六大制度和“三重一大”、会计职责、出纳职责、内部监督制度等情况;会计、出纳、审核岗位是否分设;单位内部是否建立监督领导机构,是否开展内部审计;系统密码和U盾是否分人保管。
5.国有资产管理检查。主要检查购置固定资产是否及时入账,是否按规定划拨、处置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计提折旧。
6.非税收入检查。检查各项非税收入是否有政策依据,收入收缴是否符合规定按时上缴、上解,有无私自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行为。
7.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检查各项资金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及有关要求,重点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和省市县安排的各类拨款资金、财政补助资金,2022年结转的工作经费、业务经费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资金,截止检查日仍未形成支出的资金(经费结余、小专项、项目工程资金结余等)及时清理上缴财政。
8.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主要检查2023年预算和2012年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等情况。
(二)开展扶贫资金检查
按照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要求,主要围绕项目资金会计核算规范、项目实施情况,财务检查与实地查验并重,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开展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按照政府债券使用规定对近年来一般债券、新增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政府债券核算的准确性和政府债券使用的及时性、规范性以及债券项目进展及运营情况等。
(四)开展直达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检查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是否存在违规将资金转至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形,直达资金是否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直达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用直达资金违规偿还地方债务情况,是否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站所(中心)自查和内部财会监督领导小组集中检查的方式,核查年度会计账簿、记账凭证、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6.《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7.《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8.《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9.其他资金管理办法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组织,靠实责任。为确保检查工作质量,内部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内部财会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组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各站所(中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填写自查表。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准确,不得遗漏、隐瞒,自查结束后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被检查站所(中心)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时主动提供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相关会计资料、项目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完整,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有关制度。
(三)程序规范,提升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规开展工作,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秉承“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严肃负责态度,重大问题务求查深查透。
(四)依法行政,严守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