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发放对象范围、发放标准及时间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
1.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脱贫监测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67人,共335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2.易地安置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月)
发放对象:由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中选用,用于社区(易地安置点)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3人,共15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3.易地安置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月)
发放对象:由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中选用,用于社区(易地安置点)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3人,共15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4.临时救助(1月)
发放对象:急难型、支出型救助对象
补助标准:支出型对象救助标准623元/人/月,最高救助6个月,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急难型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25000元。
发放金额:73人,发放金额2199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二)其他补助资金
1.2025年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
发放对象:大型水库移民
补贴标准:600元/人
发放金额:共计15600元,共计27户。
发放日期:近期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代理银行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南华财政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