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各镇政府信息公开>>南华镇>>涉农补贴

南华镇2024年财政惠农补贴发放公示 (2024年第5期)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79/2024-0009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南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南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6-28 11:35:00
是否有效

一、资金发放对象范围、发放标准及时间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

1.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6月)

发放对象:各村选聘经镇政府核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脱贫监测户、再考虑失地农民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中选聘)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67人,共335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2.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6月)

发放对象:从脱贫监测户中选聘,主要用于爱心理发员和各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补助标准:500元/人

发放金额:每月15500元,共31人。

发放日期:近期

3.易地安置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6月)

发放对象:由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中选用,用于社区(易地安置点)

补助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人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按月发放。

发放资金:3人,共1500元。

发放日期:近期

(二) 社会救助类资金

2.农村低保(7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农村家庭。

发放标准:一类465元/月(5580元/年);二类442元/月(5304元/年);三类90元/月(1080元/年);四类70元/月(840元/年)

发放金额:共计345791元,共计460户991人。

发放日期:近期

3.城市低保(7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发放标准: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进行发放。

发放金额:共50467元,共计44户89人。

发放日期:近期

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7月)

发放对象: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范围内实施。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1200元,共计8人。

发放日期:近期

4.孤儿生活费补贴(7月)

发放对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作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共计1400元,共计1人。

发放日期:近期

5.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费(7月)

发放对象: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半自理、全护理人员。

补助标准:半自理151元/人/月;全护理301元/人/月;精神病人全护理451元/人/月

发放金额:共计4967元,共计17人。

发放日期:近期

6.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月)

发放对象: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5元。

发放金额:共计44470元,共计73人。

发放日期:近期

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月)

发放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和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种)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种)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发放金额:共计12490元,共计154人。

发放日期:近期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月)

发放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脱贫户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发放金额:共计23840元,共计222人。

发放日期:近期

计划生育类补贴

1.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补助

发放对象:农村按规定生育二个女孩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自愿结扎后,一个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  

发放金额:共计2000元,共计1人。

补助标准:一次性发放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

发放日期:近期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发放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

补贴标准:960元/人

发放金额:211200元,共220人。

发放日期:近期

3.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发放对象: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在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补贴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双方每人每月350元(每年42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双方每人每月500元(每年6000元)。

发放金额:133080元,共21人。

发放日期:近期

乡村振兴类补助资金

1.2024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第一次)

发放对象:全镇符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的农户。

补贴标准:对搬迁户每户财政补助10万元。

发放金额:250000元,共5户。

发放日期:近期

工资类补贴

1.上半年村妇联主席工资

发放对象:各村经选举产生并在任的村妇联主席。

补贴标准:每人5400元。

发放金额:86400元,共16人。

发放日期:近期

2.村团支部书记工资

发放对象:各村团支部书记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发放金额:48000元,共16人

发放日期:近期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代理银行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南华财政所

2024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