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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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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9/2024-0007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南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南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8-30 10:08:45
是否有效

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事故后,认定工伤应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例如,因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属于本人主要责任证明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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