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抓发展育产业,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抓基础优服务,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3.抓载体促创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以“平安便民服务队”“一庭三所”为载体,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4.抓管理重教育,有效推进村民自治。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切实发挥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示范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 “三农”工作新篇章。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南华镇内设4个党政机构及7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小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总计878.99万元,支出总计878.9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5.45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支出增加878.99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2019年度预算收入合计87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8.99万元,占100%。
2019年度预算支出合计87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99万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8.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45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2019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8.9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45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99万元,占10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4.43万元, 较上年预算增加15.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8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和南苑社区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采暖费、邮电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我单位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为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预计接待4批次300人次,比2018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人代会、党委(扩大)会等会议就餐费,并在接待标准范围内压缩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0.2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随着时间推移,机关公务用车维修几率逐年增加,运行维护成本随之增大。
4.培训费3万元,与2018年基本保持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费67.11万元,其中:办公费8.4万元、印刷费8.7万元、邮电费2.27万元、差旅费3万元、日常维修费8.6万元、培训费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0.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5.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费用4.78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59.9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04.4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23万元。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1.5万元,台式电脑2万元,复印机0.8万元,其他办公设备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