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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及非洲猪瘟“一对一”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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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4-00045
文号
政府发〔2024〕2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罗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4-12 10:20:00
是否有效

各村、辖区内各农林场: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使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动物防疫密度和质量,不断增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动物防疫及非洲猪瘟防控实行领导干部包挂责任制,并抽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驻村督查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总体要求

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牵动千家万户;是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关系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大事;更是我们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的天职,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一工作中去。包挂领导和驻村人员,要坚定信心,明确目标职责,沉下去,狠抓落实。各村委会要集思广益,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全面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包挂期限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主要职责

(一)包挂领导职责。

1.包挂领导对所包挂村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及规模养猪场非洲猪瘟防控负全责。

2.协调各村委会及各村级防疫员和畜牧兽医工作站的关系,督促各村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落实动物防疫双轨责任制,全面完成动物防疫集中免疫工作。

3.及时掌握包挂各村动物防疫工作动态,解决协调处理好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驻村技术人员职责。

1.全面掌握包驻各村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的进度、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包挂领导汇报,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2.跟随各村防疫工作队,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村、社、农户了解掌握农民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动物饲养情况和对动物防疫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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