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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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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1-00123
文号
政府发〔2021〕158号
关键词
   ;耕地保护;用地;农田;耕地;农田建设;设施农业;占用耕地;巡查;乱占耕地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罗城镇
生成日期
2021-12-21 14:53:58
是否有效

县自然资源局:

今年以来,我镇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不折不扣完成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根据通知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体系,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3份,并建立了动态巡查、定期报告等制度,做到了镇级巡查每月一次、村级巡查每周一次,年内未发生灾害损毁、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违法用地等减少耕地情况,耕地保有量6.4万亩。同时,按照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指数,认真审查审核基础数据,经村级二次公示和镇级三级公示,发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2.05万元,全面保障了2604户农户的利益。

(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保护情况

我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7213.2亩,地块1830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均在村级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全镇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11个,成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级管护小组11个,落实村组一级责任人82人,建立了动态巡查、定期报告等制度,并加强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做到了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三)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紧密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和空置房拆除复垦工作,努力盘活存量土地,有效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至目前,我镇通过复垦废弃地调整利用土地18.9亩(罗城村新建居民点住宅用地、天城村人蓄分离示范点用地)。

(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

我镇不存在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林果、挖塘养鱼和非农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

(五)设施农业备案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年内审批设施农用地1宗4.56亩(罗城村农机具停放点占用一般耕地4.56亩)。我镇通过优化服务与严化监管相结合,在满足设施农业用地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六)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在张家墩村、花墙子村、常丰村3个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120亩,砌筑农渠48.3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1729座,新建田间道路2058米。至目前,累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村达7个,建设高标准农田1.87万亩。与此同时,我镇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后固定资产管护办法》,明确了7个项目村的建后管护责任,项目的基础作用和示范效应进一步凸显。 

(七)各类专项整治整改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第一时间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对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对上级下发的70个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进行了精确识别和认真核查,做到了摸底排查“零死角”。至目前,全镇如期完成了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核查工作,核查卫片疑似图斑70个,发现上报问题1个。

二、存在问题

我镇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在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上,个别村干部还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倾向;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农业综合投入仍然不足,涉农项目整合亟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我镇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统筹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遏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促进耕地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制。继续加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群众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监管力度。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从严查处。

三是进一步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积极争取土地整理项目,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地力培肥,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增强农民种植积极性,杜绝耕地撂荒现象。 

罗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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