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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账户家庭成员绑定线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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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3-00064
文号
关键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用职工个人账户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罗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6-29 11:15:36
是否有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目前,家庭成员可以共用职工个人账户了。

《甘肃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1.职工个人账户可以与其配偶、父母、子女共用。2.扩大了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职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也可以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甘肃省门诊家庭共济操作指南

进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移动端,使用家庭共济功能。

一、如何找到共济账户功能

进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移动端,实名、实人认证后,点击服务→个人医保服务→家庭共济功能即可使用绑定、解绑、划拨等家庭共济功能。

二、如何创建共济账户

(一)创建家庭共济账户

1.首次绑定需阅读家庭共济承诺书、家庭共济问答。

2.阅读提示后点击“确认”。

(二)邀请家庭成员,确认创建亲属关系

(三)提交绑定申请

1.填写新增邀请成员信息

2.新增邀请成员人脸识别

16 岁以下儿童不需要进行人脸识别直接进行绑定;

16 岁以上人员需要使用人本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才可以被绑定家庭成员关系。

(四)绑定成功,返回成员列表

(五)继续添加其他家庭成员

三、共济账户如何划拨

四、共济账户如何查询

五、共济关系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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