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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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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2/2021-00113
文号
关键词
参保人员;账号;信用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王亚楠;死亡;国籍;承诺;便民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罗城镇
生成日期
2021-05-18 14:50:00
是否有效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七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二、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死亡: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填写承诺书无须提供死亡证明)、信用社账号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承诺书、信用社账号

3.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承诺书、信用社账号

4.资料一式两份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四、办理岗位

受理:王亚楠  18219663668

审核:公金玉 15352161990

五、办理时限

30日办结

六、结果送达

30日银行拨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

罗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十、办理地点

罗城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十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王亚楠  18219663668

公金玉 1535216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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