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和谐、秀美”的乡村风貌,推动村庄从干净整洁向宜居美丽提档升级,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甘办发〔2022〕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22〕37号)和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张掖市2023年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农办发〔2023〕14号)及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高台县2023年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农领办发〔2023〕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市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动员大会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县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动员大会暨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市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对照“清洁村庄”建设标准和“四区四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十无”目标,着力解决部分“清洁村庄”建设标准不高、“三清一改”不落实、常态化保洁不到位、卫生死角清理不彻底、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全面落实保障措施健全工作台账,不断改善村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加快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已建成的12个清洁村庄建设成效,为全面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打牢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基本原则,围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和“十无”(无残垣断壁、无破棚烂圈、无乱搭乱建、无乱涂乱画、无黑臭水体、无塑料污染、无乱堆乱放、无秸秆留田、无漏管失管、无脏乱反弹)目标,开展“十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排查整治影响村容村貌的重点难点问题,彻底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文明习惯普遍养成,推动“清洁村庄”建设按照更高要求、达到更高水平、取得更好成效,全面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乡村,并形成常态化治理维护工作机制。
(一)整治残垣断壁问题。村庄治乱拆旧拆危工作是否深入开展,村内有无影响村容村貌的废弃院落、危旧房屋、烂房乱屋;是否存在没有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废弃厂房等。村内群众出行的主要巷道是否全面硬化,村旁、水旁、路旁、宅旁等区域是否绿化,村内文化广场、主要巷道公共照明设施是否实现全覆盖,村庄风貌是否显著提升。
(二)整治破棚烂圈问题。村内及沿路沿线有无养殖窝棚、柴草棚、废弃圈舍、破旧菜窖等影响环境面貌的各类建筑物,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是否得到妥善清运和处置。
(三)整治乱搭乱建问题。村内有无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的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及露天旱厕。黑泉村、定平村赶集市场有无乱摆乱占、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四)整治乱涂乱画问题。农户庭院、公共区域办公场所、集镇门店、养殖场区等各类建筑外墙有无广告标语、乱涂乱画现象。
(五)整治黑臭水体问题。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重点部位水域内有无漂浮物或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是否得到有效处理,有无农村黑臭水体。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否正常运行,是否有人员管护,有资金维护。
(六)整治塑料污染问题。村内、农田周边及沿路沿线有无散落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残留废旧农膜等。
(七)整治乱堆乱放问题。村庄周边、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有无乱堆乱扔的垃圾,河岸、公路、铁路沿线有无散落垃圾,有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村庄内有无乱堆乱积的土堆、粪堆、柴草堆、杂物堆、石料堆等,有无农机具乱停乱放、建筑材料、生产生活资料随意摆放现象。村庄内有无畜禽散养乱跑、畜禽粪污乱排乱放现象。村庄垃圾收集点、垃圾斗、户用垃圾桶、清运设备配置是否合理、使用是否规范。
(八)整治秸秆留田问题。农田内有无秸秆留田,有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农膜等现象。
(九)整治漏管失管问题。农村改厕模式是否适宜,改厕质量是否达标,后续管护是否到位,群众使用是否满意。村级有无建立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是否扎实开展“文明家庭”“美丽庭院”“五星文明户”等评选及青年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是否将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移风易俗、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厕所粪污清运等制度是否完善,有无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保洁人员及经费保障,有无设立责任公示牌,有无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十)整治脏乱反弹问题。已建成的乡村建设示范村和“清洁村庄”有无脏乱反弹和村容村貌明显较差等情况。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是否明显提高,良好生活习惯是否养成,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识是否形成。农户庭院有无脏乱差现象。
三、实施步骤
全镇12个行政村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年底通报奖惩、兑现奖补。从2023年3月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15日至5月31日)。各村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排查标准,对照创建名单(见附件1)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集中排查整治(2023年6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环境卫生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回头看”问题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彻底清理整治人居环境突出问题。
(三)巩固拓展提升(202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三清一改”要求,全面“清脏”、集中“治乱”、深入“美化”,在村庄面上清洁的基础上,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田间地头、沿路沿线延伸拓展,突出死角盲区、背街小巷,彻底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三堆”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全面实现“十无”目标。
(四)组织考核评价(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11月10日前,各村完成工作自评,并上报自评情况报告和自评表;11月15日开始,由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按照《黑泉镇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实地核查评分表》(附件3)进行实地核查和复核验收,并于12月20日前完成结果汇总上报,复核结果将作为落实奖补的重要依据。
(五)落实奖补措施(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考评等次及名额。在对全镇12个村进行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良好、较好、一般”四个等次落实奖补资金,评选“优秀”等次1个,“良好”等次2个,“较好”等次4个,其他5个评定为“一般”等次。(具体见附件1)
2.奖补资金标准。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负责,市、县财政各承担50%。市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在市级预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落实。采取“先下达预算指标,年底按考核结果结算”的办法,对“优秀、良好、较好”等次行政村,参照省市标准给予奖补,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的行政村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3.奖补资金使用。奖补资金必须严格遵守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各项要求,主要用于乡村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新建和购置、村庄垃圾收集点、垃圾斗、户用垃圾桶、清运设备配置等资本性支出,原则上要形成物化资产,也可用于“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实物奖补和以工代赈项目奖补。奖补资金指标于次年5月底前下达,年底按考核结果结算,对考核结果达不到奖补条件的行政村,将在年底结算时扣回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书记是本村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要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同时,全力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二)全面摸排整治,抓好问题整改。各村要对照《甘肃省村庄清洁行动“清洁村庄”及“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建设标准及验收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清洁村庄”建设标准,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问题要逐村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销号整改。坚持摸排、整改同步推进,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现场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间或需要部门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要详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充分发动、带领组织群众参与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行动,让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广泛宣传造声势,充分利用网络、横幅、宣传彩页、宣传海报、村务公开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和“四区四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村村搞整治、户户比清洁、人人爱干净”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各村要紧盯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要采取定期调度、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各村工作情况,对镇级复核与各村初评差距较大、现场核查结果严重失实的村将报请上级进行降级降档。各村于6月10日前报送安排部署情况;每月23日前上报《黑泉镇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2);并根据要求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