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黑泉镇镇江村村规民约

高台县黑泉镇2022年12月29日

高台县黑泉镇镇江村村规民约

为切实加强村民自治,保障本村村民合法权益,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规范村民言行,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确保全村各项事业有序进行,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第一条 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惹是生非、不打架斗殴,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三年内不得给予该家庭任何荣誉称号。

第二条 邻里之间要互尊互爱、和睦相处,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中,遭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若发生纠纷,要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一致的上报镇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过镇村两级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 子女要赡养父母,根据父母身体健康状况和收入情况,每年给予父母不低于2000元的赡养费。在遇到父母亲患重大疾病时,子女必须给予照顾,无特殊原因不照顾父母的,村上将在村民大会上进行点名批评,并列入黑榜公示,五年内不得给予该家庭任何荣誉称号。

第四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要尽抚养义务,关心关爱儿童成长,对于适龄儿童,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子女上学,不得对子女家暴。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由家中老人抚养的,父母每月按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给予家中老人子女抚养费。父母对子女长期不闻不问超过3个月以上的,村民大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列入黑榜公示,五年内不得给予该家庭任何荣誉称号。

第五条  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遵守男女平等、一夫一妻法律规定,提倡喜事新办,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宴请规模不得超过20桌,每桌酒席的标准不超过1000元(含烟酒)。倡导婚嫁新风,抵制高价彩礼,婚嫁彩礼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左右,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直系和旁系三代以内亲属礼金不超过200元,非亲人礼金不超过100元。 

第六条 丧葬活动一般控制在3天以内,丧宴不超过1天,酒席控制在8桌以内,每桌标准不超过1000元(含烟酒),街坊邻居帮忙不超过15人,抬红控制在10人以下。

第七条  推进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村民在春节、清明、七月十五(中元节)、十月初一等正常祭祀外,不得搞其他封建迷信活动,发现一次,将该家庭列入村委会黑榜进行共公开曝光,5年内不得给予该家庭任何荣誉称号。

第八条  村内禁止黄赌毒,一经查实,村民大会上点名批评,5年内不得给予该家庭任何荣誉称号,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鼓励村民进行有奖举报,经查证属实者,给予举报人员300元奖励。

第九条  村民不得搞宗派活动,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若发现有参与邪教组织活动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给予该家庭任何荣誉称号,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鼓励村民进行有奖举报,经查证属实者,给予举报人员300元奖励。

第十条  积极参与和支持环境卫生整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屋内要保持干净整洁,后院杂物要摆放有序。村上主干道实行分户包干,遇有重大节庆日时,村民需服从村委会安排,对公共地段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对无故不打扫者,列入村委会黑榜进行公开曝光,连续三次以上无故不打扫者,5年内不得给予该家庭任何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  各农户房前屋后不得存在“五堆”(即柴草、土、垃圾、污水、畜禽),不得随意倾倒垃圾,一经发现,列入村委会黑榜进行公开曝光,并责令进行清理。

第十二条  村委会定期组织妇联主席、各社社长对本社农户庭内院外卫生进行检查,实行一月一评比,一季一总评,并将评比结果公示在红黑榜上。

第十三条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庭院内,定期检查安全情况,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  积极参与和主动维护社会治安、不搬弄是非,积极支持和配合村委会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不配合村级公益事业的,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  村内低保户、五保供养人员、已脱贫户、享受临时救助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服从村委会的安排,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若无故不服从村委会安排,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享受相关政策。

第十六条  倡导节约用水,村民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遵守灌溉用水规定,在灌溉时,农户不得随意开挖水口或者提闸口,一经发现,在村民大会上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第十七条  干、支渠、毛渠剩余的水由社长安排使用,优先用于浇灌公益林草地,灌溉不慎,致使其他农户农田被淹的,按照受灾损失给予赔偿。地下水的使用,根据国家电网的电价和地下水资源费收取的标准核价而定,由各社杜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使用。

第十八条  村内禁止烧荒,若发现烧荒,劝其不听者,移交林业部门处置,年内不得给予该家庭任何荣称号。

第十九条  村委会必须认真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切实做到有约必依、执约必严、违约必究。全体村民在村规民约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村委会要按照相关条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维护村规民约的严肃性。

第二十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村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