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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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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0/2023-00075
文号
政发〔2023〕14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合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合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9-26 16:01:08
是否有效

为加强全镇燃气安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台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集镇、居民小区、公寓楼、餐饮单位、企业等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至2024年6月底,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问题排查整改

(一)开展农村居民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公寓楼等人居密集,燃气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区域的燃气安全检查,尤其是六三嘉园、和丽馨苑、五一村、五二村、五三村、六一村、六四村等村属公寓楼要严格按照要求逐户逐栋拉网式进行排查,摸清居民燃气使用信息,重点排查燃气具质检过期、泄露、配件老化、质量不合格、对接不规范、硬化老化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督促农户开展问题整改,对一些“老大难”“问题户”要进行细致有效的劝导说服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开展餐饮单位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对镇属机关单位、镇域内生产经营企业、种养殖场等内部餐厅食堂燃气安全检查;加强镇域内餐饮企业、农家园、旅游景点等餐饮单位的燃气安全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金属波纹管连接、是否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是否安装自动切断装置、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做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实施,对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对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限期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及时移送住建局、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燃气生产、充装、经营等企业状况排查登记,做好信息上报及问题整改

对镇域内所有化工类企业进行排查,主动发现未经许可从事燃气生产、充装、经营等活动企业,及时移送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部门单位对相关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处理及问题督促整改。

三、多措并举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燃气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建立以镇政府主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抓,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建立完善排查检查、信息上报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职责积极作为,推进工作落实,将燃气安全从集中排查整治向常态化、规范化转变。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1.充分利用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组织观看专题节目、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2.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组织镇、村、学校等全社会各方面,久久为功,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至12月)。在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基础上,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排查方式。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突出居民小区、公寓楼等区域,全范围拉网式对农村居民燃气使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由镇应急管理所牵头,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中心小学、水管所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加强对化工企业、机关单位、餐饮企业单位的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机关单位、企业正常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

2.建立台账。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3.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4.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相关单位,加大打击力度,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燃气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安委会领导下,成立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村及相关单位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为召集人单位,成员由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公共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单位组成(具体工作职责见附件1)。各单位要依据任务分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压实监管责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单位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要坚持“眼睛向下”,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村社和相关企业,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

(三)加强督促指导。镇党委、镇政府将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工作专班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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