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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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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1/2024-0006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巷道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巷道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6-25 16:09:23
是否有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高台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提高镇党委、政府应对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真正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氛围,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村(农场)、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应制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等工作。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人大主席、政府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党群服务中心、镇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镇综合执法队、镇文化服务中心、巷道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巷道派出所、巷道司法所、县交警大队巷道中队、友联水管所、城关供电所、巷道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巷道卫生院、巷道卫生院正远分院、巷道镇中心小学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由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中心(执法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统一协调全镇资源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和指挥相关单位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单位联动机制。

(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级别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由相应的上级领导任指挥长、由相应单位组成指挥部,镇党委、政府要做好救援和前期处置工作,配合上级做好有关工作。一般事故由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任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抢险救援、医疗救治、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应急通信、人员安置、社会动员、生活保障等工作。

六、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信息监测。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并建立重点监控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对在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内和易燃易爆特殊环境中使用的锅炉进行重点监控。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制度、巡查制度,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二)预警。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各企业及相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制度。

(三)报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受理有关事故的情况、意见和建议。发生安全生产一般以上事故时,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费用由事故或隐患单位负责,事故或隐患单位无力承担时,由镇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必须由专业技术部门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工作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本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各专业小组人员由于人事变动,不在其岗位的,由新到岗者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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