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自2月2日至5月10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已经部署开展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最严格的监管手段、最严谨的工作作风、最严厉的执法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追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全国两会和“五一”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范围覆盖全镇所有村(农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消防、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涉及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事故多发易发、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三、排查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各村委会(农场)负责组织领导本村(农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镇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站所、中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一)全面责任体系落实方面。对照《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3条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35条具体措施和县委、县政府37条具体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体系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措施》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措施》等文件有关要求,紧盯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紧扣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全面排查整治全镇各村(农场)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站所、中心)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紧靠实,全面落地见效。
(二)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消防领域。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全面开展群众身边火灾隐患排查,严防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事故发生。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盲区,覆盖每一家经营主体、每一个社会单位,既要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违规作业等突出问题;又要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要突出薄弱环节加大排查力度,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落等消防基础薄弱的“旧区域”,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家庭影院等快速发展的“新业态”,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宿舍、冰雪场所、仓储冷库消防安全等容易被忽视的“老问题”,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以及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自查检查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镇综治中心牵头,巷道中心小学、巷道派出所、镇民政办、巷道卫生院、正远卫生院、镇住建负责人人、镇商务负责人员、镇文旅负责人员、巷道镇市场监管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农场)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村落实,不再列出)
2.危险化学品领域(含烟花爆竹)。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尤其要严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强力推进产业转移化工项目、高危细分领域、油气管道、危化企业老旧装置、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打击先建后批、边批边建违法建设行为和不按设计施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行为;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存储、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上宅下店”零售等违法违规行动。(镇应急办牵头,镇发展改革负责人员、镇工信负责人员、巷道派出所、镇住建负责人员、县交通运输负责人员、生态环境负责人员、巷道市场监管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交通运输领域。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以保障春运、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危货运输及铁路为重点开展攻坚,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及“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载客以及“大吨小标”“百吨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开展道路除冰除雪,保障行车安全;农村道路突出路口路段“三必上”“五必上”措施落实,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行为等情况;客运企业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车辆动态监控情况;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情况;开展综合客运运营安全治理,设置应急通道以及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巷道派出所、巷道交警中队、镇交通运输负责人员牵头负责)
4.建筑施工领域。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地下工程透水、冒顶、中毒窒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镇住建负责人员牵头,镇交通运输负责人员、镇水务负责人员、镇发展改革负责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城镇燃气领域。严格落实《高台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防范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同时,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等非居民燃气用户自查自纠燃气安全问题,对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处罚。(镇住建负责人员牵头,巷道市场监管所、镇商务负责人员、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工贸领域。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标准要求,突出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开展攻坚。(镇应急办牵头,镇生态环境负责人员、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分别由镇市场监管所、镇文旅负责人员、镇发展改革人员、镇工信负责人员等单位(站所、中心)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各村、各单位(站所、中心)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体户)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各村及单位(站所、中心)各负其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各村、各单位(站所、中心)对本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镇级领导包抓督导。镇政府成立4个包抓督查组,对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包抓督导,并配合省市县安委会“百日行动”驻点包抓组开展工作。
1.第一包抓督导组
组长:张 聪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文平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梁永平 镇应急管理干事
段 宇 镇应急管理干事
具体要求:督导检查渠口村、果园村、八一村、三桥村、巷道村、南湾村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2.第二包抓督导组
组 长:朱耀全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武明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陈 昊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新建 镇应急管理干事
朱海皎 镇乡村振兴干事
具体要求:督导检查东湾村、槐树村、沙坡村、高地村、小寺村、五里墩村、西八里村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3.第三包抓督导组
组 长:李 娥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田占锋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周国刚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黄丽青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干部
具体要求:督导检查王家村、东联村、太安村、红联村、元号村、元兴村、元丰村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4.第四包抓督导组
组 长:续德春 镇武装部部长
成 员:夏增锋 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孟晓彬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盛海峰 镇环保干事
具体要求:督导检查殷家庄村、正远村、殷家桥村、亨号村、利沟村、镇农场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程督查问效。镇党委、政府组成责任落实督查组,重点对全镇各村(农场)、各单位(站所、中心)、各督查检查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组 长:赵丽娟 镇纪委书记
成 员:闫作智 镇纪检干事
石 璐 镇纪检干事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农场)、各单位(站所、中心)要结合实际,立即安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要求、切实把安全防范责任压实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头。主要负责人员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严格工作标准,明确整改要求。各村(农场)、各单位(站所、中心)要结合被检查单位近期或往年同期发生事故的特点,着重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标准,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提醒通报。各村包抓督导组要结合实际开展综合督导检查,严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镇党委、政府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村(农场)、各单位(站所、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暗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农场)、单位(站所、中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示教育、约谈通报。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各村(农场)、各单位(站所、中心)要始终盯住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坚决“零容忍”,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边检查边发生事故、问题隐患严重的村(农场)、单位(站所、中心),依法追责问责,推动整治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