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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2024年财政惠民补贴发放公示(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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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7/2024-0008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1-29 15:12:50
是否有效

一、补贴资金项目名称及标准和数额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月)

发放对象: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 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发放金额:170人,13750元

发放日期:11月10日前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月)

发放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110元/户发放金额:164人,18370元

发放日期:11月10日前

(三)城市低保(11月)

发放对象:凡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

补助标准:全额补助每人每月700元,差额按审核审批标准发放

发放金额:942户,1591人,946453元

发放日期:11月10日前

(四)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10月)

发放对象:城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补助标准:全护理(精神病人)451元/人;全护理301元/人;半自理151元/人

发放金额:17人,4367 元

发放日期:11月10日前

(五)城市分散特困供养补助(11月)

发放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特困人员(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75元

发放金额:22人,20020元

发放日期:11月10日前

(六)孤儿补贴(11月)

发放对象:在全镇符合孤儿条件的对象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1人,1400元

发放日期:11月10日前

(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11月)

发放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我县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400元

发放金额:6人,8400元

发放日期:11月10日前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县农商银行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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