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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会被怎么处理?明确答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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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7/2024-0004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关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城关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6-13 15:40:48
是否有效

随着农村的居住环境越来越好,以及国家对农村越来越重视,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到农村生活。因此,导致农村的房子、宅基地都变得紧俏起来。为此,有些农民不得不将自己的耕地,作为新的宅基地建房子。

农村建房子,这要是搁在几十年之前,估计没人管你。你想怎么建,是你自己的事。可是,随着国家各种政策向农村倾斜开始,各种管理变得严格起来。农村建房,就成为一件不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1.为什么国家要严管农村占耕地建房呢?

耕地保护作为农业生产发展和粮食安全的基础性措施,是我国近年来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土地被城市用于建设项目,导致耕地面积减少。为了保护耕地资源,我国采取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对乱占耕地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这是因为,乱占耕地一旦被破坏,土地恢复耕作层需要很长时间,非农化建设会导致土地肥力下降,污染项目还会影响周边农田的生产。因此,保护耕地资源是重要且迫切的任务。

2.耕地红线的范围是什么?

耕地红线是国家为确保农业生产所需土地而划定的最低保障线,目前全国划定的红线是18亿亩。按照国家政策,耕地红线土地只能从事农事耕作和农业生产,不能用于建设或其他非农化事项。

3.国家针对耕地红线出台了什么政策?

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会议明确“八不准”: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4.已经占了耕地建房怎么办?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要求,对现存占用耕地建房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置(各地要求不一致,仅供参考):

1、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

2、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发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

3、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分类处置。

4、从2020年7月3日起,农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报审,待批准之后方可恢复建设,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统一受理农村建房联审联批业务。

5.耕地建房应该怎么办?

从2020年7月3日起,所有农村建房需求均要“先审批、后建设”,“未批先建”造成乱占耕地的,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予以拆除。村民拟建房屋申请符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的,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依照程序予以审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给予答复,具体申请事项可向所在村的村委会或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咨询办理。

6.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对管控农村建房有什么具体责任和义务?

各村委会、各村民小组是农村建房的属地管理主体单位,负有最直接的管理责任。各村组干部要把农村建房相关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并按镇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组织摸排管控,及时发现、上报并劝止占耕行为,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严不实、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或与占耕当事人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7.对政府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村民应该怎么做?

已造成乱占耕地建房事实的村民,应全力配合政府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在此过程中,村民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害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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