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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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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7/2022-00125
文号
高教发〔2022〕7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2-11-03 17:25:00
是否有效

各校(园):

现将《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评估意见要求,做好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各项工作。


高台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3日


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实施意见(试行)


为发挥课堂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着力打造有效课堂,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落实《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能力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高教发〔2022〕6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教学过程监督和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估对象

全县各校(园)教学一线教师。

三、任务目标

1.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课堂教学评估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教学评价管理体系,办有温度的教育,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2.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行动研究、自我提升,引导教师主动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通过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使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估工作正常开展。

五、评估内容和方式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结合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实施。按《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校教学常规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一)评估内容

1.备课。根据《高台县教育局关于教案备写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学校要求,认真备写教案。发挥集体备课的作用,集体备课主要内容有:研读新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制定教学进度计划,研讨教学设计、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集体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作业、统一检测);“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情、备教法学法、备课堂练习、备板书设计、备作业设置、备教具学具);“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

2.上课。面向全体学生,以新课程倡导的教学观、人才观和学科核心素养指导教学。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3.作业批阅。依据每节课的内容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生可布置拓展性、探究性的作业;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的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阅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三凡是”:凡是给学生布置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规范批阅,让批阅具有针对性和督促性,禁止让家长或他人替代批阅作业;凡是订正作业,尽量做到面批,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阅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4.听课。学校中层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记录详细,有反馈点评,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制度要求。每节公开课,须先磨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课,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记录、有反馈、有评价。

5.辅导。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强化学科核心素养的原则。对优生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培养和智力开发;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方案,年级、班级、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相应的“培优辅困”计划,并抓好落实。

6.考试。任课教师、年级组、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做好试卷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组织做好质量分析,及时总结,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二)评估方式

1.自我评价。教师针对自己承担的教学工作,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梳理学年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确定评价等级。

2.民主评议。

⑴教师评价。每学年对评估教师学年课堂教学、常规遵守、团结协作、教研教改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直观性评价。按照优秀不超过30%,良好以上不超过65%,合格不低于95%,不合格不超过5%的要求确定评价等级。

⑵学生评价。组织学生每学年对班级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做好统计汇总,并核算成绩。

⑶家长评价。组织家长每学年对班级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做好统计汇总,并核算成绩。

3.课堂教学评价。每学年开展一次课堂教学评价活动,制定课堂教学评价计划,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导处主任、教科室主任、年级组长及相关教师为成员的课堂教学评估小组,根据学校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估。按照优秀不超过15%,良好以上不超过65%,合格不低于95%,不合格不高于5%的要求确定评价等级。

4.教学常规管理评价。通过检查教案(电子教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阅检查记录、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听课、与师生座谈等方式,检查教师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将检查内容经考核评定,成绩以等级制呈现。按照优秀不超过30%,良好以上不超过65%,合格不低于95%,不合格不高于5%的要求确定评价等级。

5.教学效果评价。依据两学期期中、期末等考试成绩,学校制定核算办法,将核算成绩计入教师教学能力评估成绩。

六、结果认定及应用

(一)评估结果认定

将教师自我评价、民主评议、课堂教学评价、教学常规管理评价及教学效果评价五项成绩汇总结果,作为教师学年教学能力评估的成绩。评估成绩以等级制呈现,按照优秀不超过10%,良好以上不超过60%,合格不低于95%,不合格不高于5%的要求确定评估等级。评估结束后,将教师教学能力评估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被评估教师签字确认后报学校存档备案,学校负责做好教师教学能力评估成绩汇总及资料的收集与建档工作。

(二)评估结果应用

教师教学能力评估等级可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依据之一,及促进教师能力素养提升和校本教研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连续两年教学能力评估不合格者,依据相关规定,降级聘用或调整工作岗位。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高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能力素养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各校(园)要加强学习宣传工作,制定教师教学能力评估实施办法,组织教师认真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达成共识,经教代会或校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多元评价作用

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教学能力评估工作方向正确、导向明确。要重视过程性评价,充分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严格各评价主体参与评价的方式方法,制定各评价主体在评价结果中所占的权重比例,及时公示评估结果,做到评估过程科学公正、阳光透明。

(三)完善督导评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要加大教学能力评估管理力度,加强评估的严肃性、真实性、公正性,促进学风、教风、校风的根本好转。要重视总结经验,积极化解矛盾,不断完善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和评估方案,建立教师教学能力评估的长效机制。

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校(园)要把教学过程监管和教学能力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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