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经中心法人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注销高台县灵格教育中心、高台县世纪教育培训中心办学许可。
1. 高台县灵格教育中心
法人:孙晓兰
办学许可证号:162072472021038
培训地点:高台县城关镇西城河路384—386号
2. 高台县世纪教育培训中心
法人:丁葆蓉
办学许可证号:162072472021028
培训地点:高台县城关镇东苑A区东门口南侧门店二楼
自发文之日起,上述两家民办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县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高台县教育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