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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民政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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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18/2024-0004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5-20 15:32:33
是否有效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和甘肃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现将高台县民政局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使用规模

2022年结转中央、省级、市本级、县级留成福彩公益金371.36万元(其中:中央360.38万元,县级留成彩票公益金10.98万元),2023年当年下达福彩公益金286.8万元(其中:中央25.4万元,省级191万元,市本级28万元,县级留成彩票公益金42.4万元),2023年本年支出618.92万元,2023年累计结余福彩公益金39.24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2年结转福彩公益金371.36万元。

1.2022年结转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张财社〔2022〕42号)343万元,主要为全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建设居家养老护理床位289张,对其居家活动场所进行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共性配备智能腕表、睡眠监测足浴盆、指夹式血氧仪等,个性配备轮椅、手杖、四脚拐杖、助行器等适老化产品,累计完成家庭环境适老化改造、安装智慧化产品设备2679件(套),并为符合条件的980名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照护服务。2023年共支付适老化产品配置及居家上门照护服务资金334.28万元,剩余8.72万元为适老化产品质保金,于2024年3月支付完毕,截止2024年3月该项目资金无结余。

2.结转2022年提前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高台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消防改造提升项目)20万元(张财社〔2021〕85号,2023年对高台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其中:消防基础设施改造5.18万元、消防系统联网安装及维修9.45万元、剩余5.37万元上缴县财政,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资金无结余。

3.结转2022年提前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金)2.75万元(张财社〔2021〕85号,该资金于2023年按季度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孤儿,截至2023年底该项目资金无结余。

4.结转2022年三季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甘财综(2022)43号)0.58万元,第四季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甘财综(2022)57号)10.4万元,合并用于合黎镇社工站运营、新坝养老服务中心化粪池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运营,2023年以上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截止2023年底无结余。

(二)2023年下拨福彩公益金286.8万元。

1.根据《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张财社〔2022〕76号)要求,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45.4万元,用于高台县“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4万元,用于高台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资金14.2万元、高台县六三村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资1.6万元、高台县幸福苑医养中心疫情防控资1.9万元、高台县新坝养老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资3.7万元。用于高台县城关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省级补助资金5万元、高台县南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省级补助资金5万元、高台县黑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省级补助资金5万元、高台县巷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省级补助资金5万元。截止2023年底,以上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拨付项目实施单位39.25万元,结余6.25万元(其中:南华镇社工站补助资金5万元、高台县“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1.25万元),于2024年3月底前拨付,无结余。

2.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彩公益金的通知》(甘财社〔2023〕68号)要求,下达我县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21万元,用于高台县养老救助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运营补贴84万元、高台县六三村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运营补贴9万元、高台县幸福苑医养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补贴9万元、高台县新坝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19万元。截止2023年底,该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拨付项目实施单位115.92万元,剩余5.08万元为高台县新坝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

3.根据《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民政局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第四季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张财综〔2023〕2号)要求,下达我县2022年第四季度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用于新建东村住宅区养老中心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县级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无结余。

4.根据《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民政局关于分配下达2023年第一季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张财综〔2023〕20号)要求,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季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万元,用于黑泉社工站运营补助资金5万元、南华社工站运营补助资金5万元、巷道社工站运营补助资金5万元,县级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无结余。

5.根据张财社〔2023〕10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福利彩票公益金50万元,用于霞光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天成村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照中村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新开村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七坝村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项目,五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各10万元,县级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无结余。

6.根据《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季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张财综〔2023〕53号)要求,下达我县2023年第三季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万元,用于城关镇综合养老中心运营,该项目资金于2024年3月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7.下达我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42.4万元,其中:为全县两所公办养老机构购买养老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6.56万元,用于新坝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化粪池改造项目资金项目20.58万元、公墓区维修改造4.06万元,第四季度福利彩票公益金11.2万元于2023年12月下达结转至2024年度使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通过老年福利类项目开展,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照护服务能力,确保养老机构持续正常运营,助推养老事业发展。

1.新建的2个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5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南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南华镇及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膳食供应、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等基础照料服务,着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标。至目前,每天固定就餐老人16人,累计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1600余人次。巷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委托老来乐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主要采取“日托+周托”的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供餐、助浴助洁、文化娱乐、健康管理、康复理疗、短期照护和日间照料等基本养老服务。中心可同时容纳50多位老年人开展活动,可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七坝村、天城村、霞光村、照中村、新开村老年幸福互助院为空巢老人提供一个白天相聚交流、互助互娱,晚上读书学习、康养保健的场所,有效满足了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解决了老年人子女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完善机构养老基础设施。对新坝养老中心的化粪池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消除了机构安全隐患。保障机构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县养老中心被市民政局评为四级养老中心,新坝养老中心被评为三级养老中心、六三村服务中心和幸福苑医养中心被评为二级养老中心。

(二)通过儿童福利类项目开展,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学习条件,接受正常学习教育,助推了儿童福利事业发展。2023年为7名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志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学位孤儿每年提供1万元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培养更多有才华、有能力的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通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有效巩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高居家老年人生活质量,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便利,有效关注老年人生活和精神状态。2023年高效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完成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智能化改造289户,为980名老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2.9万人次,建成“互联网+智慧养老”一键通服务平台,推行“老人点菜—平台下单—承接机构服务”的“菜单式”养老服务模式,累计服务4.3万人次,老人满意率达98%以上。

(四)通过社会公益类项目开展,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效能,不断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2023年对城关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黑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巷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补助资金15万元,社工站关注社会救助对象及困难人群,开展扶老、助残、济困等社工志愿服务,着力培养社工人才,推进社区治理。         


附件:附表:高台县民政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xlsx


高台县民政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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