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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台县医疗保障 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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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0/2020-00023
文号
高医保发〔2020〕20号
关键词
攻坚;贫困人口;脱贫;医疗保障;排查;脱贫攻坚;参保;医保;整改;工作
发布机构
高台县医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0-12-03 17:14:13
是否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安排部署要求,推动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效全面巩固提升。根据高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高脱贫领办发〔2020〕17号)和《张掖市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张医保函〔2020〕16号)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全面核查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医保部分)冲刺清零后续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四个不摘”要求全面落实,台账、档案资料更加规范,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幸福感大幅提升,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内容

对全县16个贫困村和2401户686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坝镇863户2581人、南华镇305户898人、骆驼城镇220户857人、巷道镇242户697人、合黎镇84户208人、宣化镇169户416人、黑泉镇314户725人、罗城镇204户483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范围,全面实现参保全落实、资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100%实现“一站式”结报,村卫生室长期稳定实现即时结算。

(一)参保全落实。全力做好贫困人口及“边缘户”参保全覆盖及身份识别工作。以扶贫部门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依据,逐户、逐人摸清参保状态,实时将自然增加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因人口流动等原因导致的断保、漏保问题,着力巩固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成果。做好身份识别,建立专项台账,抓实抓细参保工作,对未参保建档立卡人员逐一动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边缘户”参保情况进行重点监测,确保100%参保;对外出务工、婚迁、服刑、死亡、就学、失联等异地参保和无法参保人员建立专门台账,收集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资助全落实。对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每人给予75元定额资助;实时将扶贫大数据平台增加贫困人口纳入资助范围 ,参保次月内资助到位。

(三)待遇全享受。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统一由省级财政予以拨付的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执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落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不低于70%救助比例实施救助。积极推进“两病”门诊用药落地,规范转诊转院待遇落实。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纳入扶贫系统以来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救助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因异地就医未履行备案手续而未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人员,要重点排查,及时开展手工结算。同时,加大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贫困人口异地就医备案率和即时结算率,确保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四)信息全准确。加强与县扶贫办的沟通协调,及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不一致或错误的进行核实整改,确保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管理信息系统和扶贫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一致、准确,实现医保扶贫政策精准落地。

(五)结报全畅通。继续巩固定点医疗机构 “一站式”即时结报成果,将具备住院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功能作为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全面排查村卫生室即时结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保证村卫生室刷卡设备齐全、网络信息畅通、人员操作熟练,村卫生室即时结算长期稳定。同时,配合人社部门对新增16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保卡信息采集和制卡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保卡持有率100%。

(六)台账更规范。各镇要加强与县医保局的沟通衔接,从源头上排查清楚贫困人口底数,参保和资助情况,尤其是对异地参保人员、无法参保人员的参保和资助情况要详细掌握,扎实收集好各类佐证材料。按照省医保局下发的统一模板,分级做实县、镇、村三级医保扶贫台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和参保信息一致,上下逻辑关系合理,确保全面准确反映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指标。

(七)问题全整改。对各级各类反馈、整改的问题及核办的信访案件全面“回头看”,着力解决整改质量不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有复访、再访倾向的贫困户或“边缘户”,要及时梳理分析问题根源,积极解决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等工作,有效化解信访风险。对需要各镇核实并落实的问题,各镇要安排专人积极配合,确保排查的问题全面整改。

(八)宣传再加强。不断创新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充分发挥镇村社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以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生的主力军作用,县、镇、村、社联动,围绕“得病找谁看、报销怎么办、大病怎么转”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播放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动漫视频、音频、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措施,广泛宣传,帮助群众及时掌握新的医保政策,不断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参保、理性就医、按政策就医,不断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基础。

三、时间步骤

“百日攻坚”行动从3月开始,6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24日-3月29日)。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靠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

第二阶段:问题排查(3月30日-4月7日)。以“村村过、户户清、项项核”的方式,将排查整改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存在的短板弱项及医保扶贫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工作调度与业务指导相结合方式,督促指导各镇有序开展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排查建档立卡户自纳入扶贫系统以来参保、资助及待遇享受情况,确保参保全覆盖、资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4月8日-6月15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全面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清零、台账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医保政策宣传及信访隐患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防止返贫致贫。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6月16日-6月20日)。“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各镇、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梳理工作成效,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工作总结报县医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以担当实干作风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县医保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镇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要将“百日攻坚”行动与脱贫攻坚“回头看”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冲刺清零后续行动、“一对一”挂牌督战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准确把握工作内容、标准、步骤和要求,严格组织实施,保障工作质量,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加强工作合力。县医保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要加强同各镇、扶贫办、税务局、财政局、农商银行、财产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明确各方责任,形成推动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合力,共同推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各镇要充分发挥镇村社三级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医务人员的力量,逐村逐户逐人排查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做实做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医疗救助、待遇享受等基础信息资料。排查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四)统筹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和省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回头看”、民主监督、审计监督、暗访检查等各渠道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一体整改、统筹推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以问题整改提升脱贫攻坚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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