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范围内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醋等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详情见附件。
附件:2021年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食品.xls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