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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聚焦十到位”专项行动暨迎接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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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3/2022-00151
文号
高农领发〔2022〕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10-16 15:11:12
是否有效

高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聚焦十到位”专项行动暨迎接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2022年评估考核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扎实开展“十聚焦十到位”专项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中共张掖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聚焦十到位”专项行动暨迎接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和国家、省上考核评估的新要求,坚持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为导向,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扎实过硬的工作成效接受国家和省上考核评估。现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聚焦十到位”专项行动暨迎接考核评估准备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项重点”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更加扎实,“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保障提升,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收入稳定增加,存在的问题隐患有效整改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年终评估考核继续取得优异成绩。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

(一)聚焦监测帮扶确保不发生返贫和新的致贫。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好防返贫监测“三个动态库”,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监测、及时帮扶、动态清零。以“六必访”“六必查”对象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新增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因灾因病因疫存在潜在致贫返贫风险未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形,是否存在规模控制、体外循环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政策知晓率不高、申报程序不畅、干部排查不实、部门联动不足、识别纳入程序繁琐等问题,做到应纳尽纳。全覆盖制定落实“一户一策”精准帮扶计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帮扶不及时、措施不精准,简单发钱发物、“一兜了之”等问题,做到应扶尽扶、精准帮扶。严格落实“七不消”,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风险消除程序“空转”、风险消除标记情况与实际不符、急于消除风险或风险消除不够稳定等问题,做到实事求是、风险稳定消除。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同步开展监测帮扶,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线上线下一致。(各镇党委、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属相关部门)

(二)聚焦“两个高于”促进脱贫群众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落实应对疫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措施,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综合运用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措施,持续提高经营性净收入比重,稳定提升工资性收入水平,及时将产业奖补、入股分红、资产收益以及各类惠农补贴全部兑现到户,特别是督促吸纳到户产业入股资金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按入股协议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分红,推动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如实核算群众家庭收入,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各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要抓紧健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台账、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台账、易地搬迁安置区脱贫家庭就业和产业覆盖台账,倒逼各项增收举措落到实处。(各镇党委、政府,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加强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影响动态监测,重点关注收入水平较低、不增反降以及因疫因灾因病等收入骤减的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增收。(各镇党委、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统计局、县属相关部门)健全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综合运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各镇党委、政府,县民政局、县属相关部门) 

(三)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保障水平。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这个基本标准和核心指标,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持续关注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保持动态清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园),落实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各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持续关注健康和医保帮扶政策落实,做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覆盖,防止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未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到位;积极动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参保资助和医疗救助政策,防止医保政策调整后脱贫人口“脱保”、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未落实、慢病卡办理不及时。(各镇党委、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持续关注脱贫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新增危房动态清零,完成抗震农房改造年度任务,防止出现新增危房改造不及时、建新住危等。(各镇党委、政府,县住建局)加快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统筹做好产业发展、就业安置、社会融入等工作。(各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属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健全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提升供水保障水平情况,防止出现供水不稳定、水质不达标和供水工程管护不到位、新发生农村供水问题解决不及时等。(各镇党委、政府,县水务局)

(四)聚焦脱贫地区发展提高联农带农实效。紧盯“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目标任务,坚持以养殖业牵引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带动特色产业价值链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点和市场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全面完成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快构建“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格局。落实《张掖市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实施方案》,完成年度龙头企业引培目标任务,加快引培一批产业链条长、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链主骨干企业,按照“五有标准”持续抓好抓实合作社规范提升,龙头企业、合作社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健全完善,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不断增加。(各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农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深度发展,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商务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55%以上。(各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加快落实小额信贷,做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贷尽贷”,逾期率控制在限定比例。(各镇党委、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府金融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收入来源稳定、收益分配合规。村级光伏电站运维管理规范,优先保障光伏收益用于带动脱贫群众就近就业增收,补齐必要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短板。加快落实农业保险承保计划,持续扩大覆盖面,应对自然灾害、价格波动、产品滞销等风险的能力逐步提高。(各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聚焦稳岗就业做到外出务工数量和收入稳中有增。全面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渠道,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帮扶车间转型升级,规范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2599人以上,确保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和吸纳脱贫人口数量稳中有增。动态监测疫情对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的影响,制定就业帮扶政策清单,按规定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交通费补贴等补助政策,防止奖补兑现不及时不到位、脱贫人口务工信息不准确、出现“数字注水”“数字就业”等问题。对应出未出的脱贫人口,帮助发展产业或就近就业,确保收入不降;对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建立跟踪服务机制,落实帮扶责任,防止出现无业可就、失业返贫。对现有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基础底数、政策落实、经营状况“三清”,按照“升级一批、扶持一批、新建一批、清理一批”的原则推动提质升级。跟踪掌握乡村公益性岗位作用发挥情况,防止出现岗位数量减少、管理不规范、顶岗替岗、领空饷等问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广泛动员吸纳脱贫劳动力和低收入人口参与,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20%。组织实施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防止补助应发未发、帮扶活动未开展、就业率低。(各镇党委、政府,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聚焦搬迁安置区补短板强弱项。引导“万企兴万村”行动和社会组织做好联村帮扶工作,防止帮扶形式单一或与需求错位,甚至只结对、没帮扶。(各镇党委、政府,县工商联、县乡村振兴局)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多措并举扩大安置区就业渠道,精准实施技能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脱贫家庭至少1人就业。搬迁安置区产业规划,要做到符合条件搬迁脱贫群众产业扶持全覆盖。持续提升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做到大中型安置区“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和社区管理机构全覆盖,小微型安置点和插花分散安置搬迁群众就近纳入迁入地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管理,防止搬迁群众监测帮扶不及时、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跟不上、基层组织未成立、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办事“两头跑”等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各镇党委、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属相关部门)

(七)聚焦乡村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实现有条件的发展类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加快制定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一项重点工作、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市直牵头部门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各县区组织实施。(各镇党委、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以县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防止出现重复投资、使用分散、效益低下等问题。持续推进“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制定创建标准,年内完成1个省级示范镇、10个省级示范村、20个市级示范村创建任务,接续推进示范市创建工作。10月底前完成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和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全面完成年度1300座农村改厕任务,坚决杜绝和防止问题厕所未发现、整改不到位、新建厕所出现问题的情况。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加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定期开展监测,确保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排,更新完善监管台账,有序开展治理。有效整治村庄内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黑臭水体、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各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八)聚焦乡村治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成乡村治理国家级和省级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镇党委、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依法办事意识。(各镇党委、政府,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县委政法委、县工信局、县司法局)推进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开展好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整治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高价彩礼、封建迷信、黄赌毒等问题。(各镇党委、政府,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属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健全常态化关爱服务机制,看“一老一少一困”生活条件是否得到改善,急难愁盼问题是否及时得到解决,群众满意度是否得到提升,避免出现关爱对象有遗漏、帮扶方式单一、帮办实事不到位。(各镇党委、政府,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重点查看是否向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或第一书记,同一工作队驻村干部是否同时轮换、工作交接断档,第一书记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到村调研指导推动工作。查看驻村干部是否吃住在村、工作到户,定期开展走访,对村情户情特别是“三类户”情况心中一本账、情况一口清,是否聚焦防止返贫监测、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建强村党组织等履职尽责,驻村干部作风和口碑、帮扶成效得到群众认可,防止出现驻村干部“驻村不住村”“挂名不干事”和帮扶工作政策不熟悉、思路不清晰、措施不精准、成效不明显。(各镇党委、政府,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九)聚焦资金绩效确保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做到入库流程规范、要素齐全、项目可行,入库资金规模保持在上年度各类到县资金的1.5至2倍,避免“钱等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开工率达到100%,资金支出进度9月底达到85%以上、11月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资金录入支出率与实际支出进度保持一致。严格落实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公示公告、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后续管护、台账资料等,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质量。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做到底数清、确权清、移交清、责任清,防止资产浪费、低效、闲置、毁损,甚至发生随意处置和侵吞侵占资产现象;对过渡期有效衔接工作中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参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及时登记确权,明确管理责任,确保不出现“体外循环”的项目资产。各镇要对照县乡村振兴局编制的政策“明白纸”,及时发放到户,让群众一纸在手、一看就懂。(各镇党委、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十)聚焦夯基固本全面提升基础工作质量。紧盯2021年度国家考核和省上考核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看查摆认领全不全,整改措施准不准,整改成效实不实,台账清单清不清,印证资料齐不齐,对整改还有差距,资料还不完善的要尽快靠实责任、细化措施、继续整改、确保质量。对照甘肃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县、村、户级档案资料指导目录继续规范整理村户档案资料,诸如资料更新不及时、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填写不准确、漏项缺项等问题要特别关注,全面彻底整改,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国家和省、市反馈的各类疑似数据,要逐项梳理核实,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修正,做到账实相符,线上线下一致。(各镇党委、政府,县乡村振兴局、县属相关部门)

四、阶段任务

问题排查阶段:9月1日起至9月16日,以发现问题为主要任务。各镇、各相关部门对照重点工作和责任,按照逐村逐户、逐条逐项排查的原则,全面排查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建台账、定措施、提要求、划时限、明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排查无遗漏。

整改落实阶段:9月17日至9月30日。以整改问题为主要任务。各部门全面梳理汇总本系统本单位排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分类分镇交办整改落实;各镇对照自查发现和县属部门反馈的问题清单,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发现的问题悉数整改落实。(期间:①9月中旬市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市级查验督导;②9月下旬市乡村振兴局和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市级2022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抽查检查。)

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年底,以全面巩固提升为主要任务。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标准要求,在全面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着力巩固提升行动成效。

五、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要聚焦“十项重点任务”,坚持以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为牵引,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以决战决胜的工作姿态,通过“十个到位”,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成果巩固有弱项、问题排查整改有遗漏、质量提升有差距的实际,切实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决克服松劲懈怠、盲目乐观和过关心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国家和省上评估考核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发挥县级领导包镇抓村联户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5大专班、12个专责工作组切实履行统筹指导、条块负责、分兵把守责任。

三是政策落实到位。各镇各部门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健全完善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政策措施,列出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对账销号,并及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防止政策落实中搞变通、打折扣。

四是资金管理到位。持续开展以查看资金流量、流向、流速、监管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五查五看”,防止和堵塞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跑冒滴漏”,坚决防止库款搬家、虚列开支、套取挪用、闲置浪费等现象发生。

五是督查督导到位。县上将统筹开展督查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四不两直两随机”为主要方式,对发现因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流于形式或走过场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镇要组织镇村之间互查,各级帮扶单位要下沉到村推动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提醒,对一些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难度大和平时调研督查发现问题多的镇村,按照既督又办、督办一体原则进行挂牌督办。

六是风险排查到位。紧盯产业发展、稳岗就业、帮扶车间、搬迁后扶等,全方位梳理排查风险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抓早抓小、周密管控、妥善应对,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七是干部培训到位。以开展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为载体,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思路清、政策熟、问不住,真正成为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的行家里手。

八是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抓好2021年度国家考核评估、省上专项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防止留下死角和盲区。将解决突出问题“当下改”和推动面上工作“长久立”有机结合,举一反三防范化解潜在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九是作风建设到位。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持续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保持基层减负工作力度。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管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十是典型宣传到位。精心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突出工作创新,打造工作亮点,强化正面宣传,注重舆情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国家和省级媒体、刊物推介,在有效提高我县工作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同时,为年度评估考核加分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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