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87号)、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张掖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人社通〔2016〕83号)要求,现将高台县2023年第二季度社会保险信息进行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社保各项保险待遇收支情况
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9511人,基金收入464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1%,基金支出5015.6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3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5289人,缴费5289人,参保人员缴费率达100%,基金收入5490万元,基金支出644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0112人,基金收入485.6万元,基金支出1882.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11862人,缴费11862人,基金收入23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6%,基金支出36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62%;失业保险参保10513人,缴费10513人,缴费率达100%,基金收入37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4%,基金支出156万元。
二、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施策,持续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一是继续实施精准扩面。依托全民参保数据库、社保信息系统数据库,参考对比个税、项目、人口、就业等数据,摸清参保底数,找准参保扩面的对象和人群,分类施策,不断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巩固农民工按项目参保成果,督促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至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长率达3%。失业、工伤保险参保率均达100%,新开工工程参加工伤保险1户68人,参保率达100%。二是积极引导新业态参保。积极对接邮政等部门,对县内快递物流、电商等新业态劳动者集中行业全面摸底调查,及时掌握本地新业态企业情况,引导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进一步优化参保缴费流程,持续将更多群体纳入社保体系。鼓励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截至5月底,新业态参保企业15家,参保129人。其中:快递分支机构4家,参保26人;邮政1家,参保20人;跑腿业务1家,参保2人;超市参保4家,参保58人;酒店餐饮5家,参保23人。三是持续助力乡村振兴。持续落实社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帮扶政策,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工作,全面抓好返贫致贫人口参保动态清零,巩固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至目前,已完成3822名特殊群体人员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其中:计划生育两证户352人,低保户2865人,重度残疾对象432人,特困户173人,合计缴费35.75万元。
(二)强化措施,全力保障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一是保发放。坚守保发放底线,每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稳步推进新增待遇领取人员以及历史存量待遇领取人员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至目前,全县共制发社会保障卡17.78万张(含补换卡),人社领域一卡通应用率达91.6%。二是畅通领。落实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日督促、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持续推广“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免申即享”四免经办模式,全面推行身份证或社保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加快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办理进度,做到办理“零超期”。共为全县符合条件的179名参保人员发放失业金79.8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82人25.5万元。
(三)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抓实抓牢机关养老制度改革。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休“中人”养老金及职业年金待遇重新核算工作。省市待遇指数下发后,第一时间与省厅信息中心衔接做好系统内参数配置调整,并采取档案核对、系统计算与手工验算相结合方式,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拨付资金,保障资金按时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待遇初审、复审、审核制度,采取社银报盘发放方式,确保退休“中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目前,已完成全县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27名“中人”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待遇重新核算及补发工作,共补发差额待遇178.96元,其中:养老金148.14万元,职业年金30.82万元。二是规范管理本级职业年金。按进度开展职业年金归集上解,按时将本级职业年金归集户资金按照账实匹配要求全部上解至省级职业年金归集户,确保投资运营顺利进行。按要求报送职业年金支付计划,及时由托管银行统一完成年金发放。目前,完成全县168家单位职业年金账实匹配。三是巩固完善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严格落实《甘肃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甘肃省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收支管理办法》制度要求,优化经办流程,统一服务事项,统一审核标准,统一经办规程,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时上解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基金。配合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规范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服务行为。四是不断规范财务业务一体化。持续推动财务业务一体化,强化基金统筹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财务数据质量,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的能力。
(四)筑牢底线,防范化解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一是全面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部署,聚焦养老社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和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着力整治养老金发放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内控监督流于形式,经办人员失职失责,导致群众不能领取或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以及失业保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违规参保、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养老保险金,欺诈骗保、套保、贪污挪用各类社会保障资金问题查处力度,通过专项整治我县未发生违规领取失业金事项。二是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制度。巩固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成果,严格落实“五项制度”(比对制度、复核制度、轮岗制度、对账制度、警示制度),把好“五个关口”(发放关、经办关、人防关、财务关、思想关)。认真执行社会保险稽核内审工作办法,抽调业务骨干按计划深入企业开展稽核工作,同时对财务、工伤、失业保险开展内审工作。三是持续强化业务风险管控。强化业务管控关口前移,做到事中核查与事后抽查相互补充,提升管控精准度。按照岗位不相容原则,规范设置岗位和分配操作权限,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等高风险业务、高风险环节三级审批、定期稽核制度。继续做好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大额发放、同一银行账户发放多人待遇等高风险业务管控,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四是大力实施疑点数据稽核。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推动跨层级、跨部门、跨险种数据共享核查高效运转。依托人社部稽核系统、金保工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部级养老保险比对系统全面做好部级、省厅、市级下发疑点数据核查,常态化开展全险种疑点数据筛查。强化要情管理和分析应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风险提醒和警示作用。
(五)创新驱动,持续打造方便快捷的社保服务。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和“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服务,简化社保经办流程,提升经办服务效率,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助力新业态产业发展,提升经办大厅窗口服务和行风建设质量,着力打造“安心、舒心、暖心、贴心、知心、同心”六“心”社保服务。二是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优化跨省转移接续流程,加强业务财务衔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超期业务清理。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严格执行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和费用划转标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转出、转入,全力保障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权益。三是持续优化资格认证。进一步简化认证流程,全面运用“甘肃人社”APP、“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提升自助认证便利性。多种途径宣传引导退休人员进行自助认证,全力解决待遇领取人员“认证难”问题。加大未通过资格认证人员核查力度,对超期未完成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养老待遇发放,待认证完成后补发、续发相关待遇,防范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目前,各险种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率达100%。
(六)注重效能,全面推动社保经办能力提升。一是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认真落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意见》,宣传推广、应用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技术标准,打造优质服务“样板间”。稳步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严格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达100%。二是全面提升经办人员业务素养。聚焦服务能力提升,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利用每周二、周四业务学习时间,集中开展《社会保险法》等政策法规学习。同时,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警示教育纳入学习范畴,不断提升经办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素养。三是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宣传。聚焦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重大改革举措,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开展,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及时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高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