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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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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1-0049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9-07 16:10:00
是否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延续实施和调整优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扩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失业补助金申领范围:2021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目前仍未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补助金发放标准和领取期限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58.40元/月,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根据申报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30日。 

三、申领渠道 

渠道一:网上申报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办理。

网址:http://si.12333.gov.cn

申报流程:注册→登录→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填写信息、按要求添加附件→申请。

登录“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办理。

网址:https://wsbs.rst.gansu.gov.cn/login

申报流程:立即注册(点击后跳转至甘肃政务服务网的注册页面,填写信息进行注册即可)→登录(选择“个人登录”)→选择办件地区(页面左上角选择预办件地区,在办件前,请确认自己所办理事项的所在地区)→服务目录→失业补助金申领→网上办理→填写信息、按要求上传附件→保存提交。

渠道二:现场申领

申领人持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到高台县人社局二楼214办公室申请,填写《承诺书》,并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农业银行卡号。

四、申请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申请,所有申请受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等停发失业补助金。 

六、特别提示

已退休人员、未参加过失业保险的人员、目前在职的人员、已享受2020年失业补助金政策待遇的人员均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七、其他情况说明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出、转入),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个人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高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936-6630363

特此公告 



高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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