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台县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9年11月28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多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予以报告,请审议。
一、财政预算调整政策依据
《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等相关政策规定。
二、财政预算调整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财税部门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经济发展动力的“乘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也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了巨大冲击,因此,需要对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进行调整,由原来的23600万元,增长5.09%,调整为21155万元,下降5.8%,调减收入计划2445万元,其中:增值税1225万元、企业所得税290万元、个人所得税160万元、资源税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5万元、房产税110万元、印花税1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04万元、耕地占用税103万元、教育费附加105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56万元。按照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减2445万元,其中:财源建设专项资金410万元、税收征收补助344万元、支援肃南县藏区建设30万元、村级一事一议县级配套7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配套300万元、县乡道路养护经费151万元、新坝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200万元、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县级配套8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20万元、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县级配套80万元、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县级配套30万元、大中专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和到企业服务补助及人才发展经费100万元。
三、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全县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5万元;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25679万元调整为123234万元,减少2445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靠实责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