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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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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03/2018-5172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6-25 09:05:00
是否有效

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年6月22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多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予以报告,请审议。

一、财政预算调整的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35号)第五条“一般公共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第六条“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应当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18〕65号)中“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第十三条“增加举借一般债务收入,以下内容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二)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务收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第十三条“增加举借专项债务收入,以下内容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二)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专项债务收入”;《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等相关政策规定。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及调入情况

将2018年收回的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69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8万元,专项安排用于扶贫支出51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经过补充及调入后余额为242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安排计划

(一)新增一般债券8000万元。计划安排月牙湖景区出口道路工程2000万元,县城至大湖湾文化旅游风景区道路工程2000万元,园区办基础设施建设1400万元(其中:工业园区梧桐路道路建设工程500万元、工业园区北区道路建设工程450万元、盐池工业园给水工程300万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50万元),住建局再生水利用工程1000万元,城市供热二网工程16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10000万元(土地储备)。计划安排西环路黑河大桥延伸段738万元、南滨河路西延伸段942万元、北环路西延伸段1812万元、规划18号路段1102万元、西城河路南延伸段1538万元、巷正路3454万元、红色大道南湾桥西拓宽1080万元。以上土地储备项目总计10666万元,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后按10000万元安排。

(三)新增专项债券1000万元(污水处理)。计划安排南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1000万元。

(四)置换债券2527万元。计划安排广播电视台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土建工程336万元,置换2015年发行到期债券本金2191万元。

四、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置换债券不增加政府债务,不在调整预算的范围。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和调入规模以及新增债券安排计划,全县公共财政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调增债务收入预算8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8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14201万元,预算总支出调整为1142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调增债务收入预算1100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14709万元,预算总支出调整为14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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