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我局2023年预算公开如下: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实施科技强县战略,研究制定促进全县科技进步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科技进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
(二)研究拟定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及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科技报告制度、创新调查、科技数据共享、技术预 测、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规划布局等新机制。
(三)组织和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科技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四)负责院地(企)科技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负责县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负责负责科技成果登记、鉴定、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推广工作,指导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及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推动全县科技进步。
(六)负责管理技术市场,监督检查技术合同法的实施,指导和协调科技咨询、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七)归口管理和监督使用县级科学事业费、县列科技计划的立项、组织实施和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基础条件改善、科技平台建设、科技事业发展中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
(八)审核科研机构及民办科技服务组织的组建,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民营科技企业。
(九)负责创新型县工作,指导、协调县属各部门、各行业和各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政策。拟定来高工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 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定出国(境)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领域科技投入,扶持科研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相关科研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事故预防重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高台县委办公室、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高办发〔2019〕10号)精神及中共高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动态调整部分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科技局内设局办公室、业务股两个机构,下设科技开发中心;核定行政编制6名,实有4人;科技开发中心编制3人,实有3人。
三、预算安排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631.63万元,支出总计631.6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1.54万元,减少1.8%,支出减少11.54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社保经费减少及1人退休。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63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63万元,占100%。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63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3万元,占17.77%;项目支出519.4万元,占82.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1.54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社保经费减少及1人退休。
2023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1.54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社保经费减少及1人退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98万元,主主要原因是社保经费减少及1人退休。人员经费用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1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退休,公用经费用途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公务接待费按接待标准从办公经费中列支。
2.培训费按培训标准从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和科技三项经费中列支。
3.会议费按标准从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费7.19万元,其中:办公费1.96万元、公车改革补助3.6万元,福利费1.31万元、工会经费0.32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336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55.2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万元,主要包括:档案柜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按照财政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2.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519.4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5个,分别是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特派员、科技三项费、科技馆基础和主体工程及附属变更工程及原招标暂估价工程、科技馆二期展品设计制作、布展工程。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