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高台县农村经营指导站是县财政二级拨款单位,主要职责: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提供,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财务工作指导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高台县农村经营指导站隶属高台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副科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高台县农村经营指导站现有事业编制9人,其中:财政拨款在职人员9人 ,退休人员9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172.96万元,支出总计172.9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82万元,降低2.7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7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96万元,占100%。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7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5.96万元,占 84.39%;项目支出27万元,占15.61%。
2023年度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所有收入已全部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82万元,降低2.7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82万元,降低2.7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3万元,占8.11%;卫生健康支出10.57万元,占6.11%;农林水支出138.94万元,占80.33%;住房保障支出9.42万元,占5.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6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3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劳务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接待费1万元,预计接待10批次80人次,与2022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2.4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266.11平方米;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6.49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万元,主要包括:复印机3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2.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 27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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