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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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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13/2024-00361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9-18 17:47:10
是否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全县乡村振兴具体工作,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原名为高台县农村小康建设办公室是2007年8月成立的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高台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8月,高台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更名为高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更名后其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隶属关系不变。高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隶属高台县农业农村局(高台县乡村振兴局)管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035.1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47.61万元,增长210.4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业务量和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03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08.58万元,占98.08%;其他收入326.54万元,占1.92%。

2023年度支出合计1703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2万元,占0.92%;项目支出16878.60万元,占99.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708.5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1221.07万元,增长204.4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业务量和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8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42.79万元,增长829.9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业务量和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82.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万元,占0.07%;卫生健康支出10.39万元,占0.06%;农林水支出16150.62万元,占99.8%;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3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30日单位调出1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30日单位调出1人。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08.7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5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业务量和项目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30日单位调出1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7万元,增长45.1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公用经费4.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4万元,下降70.1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25.59万元,本年支出525.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3年安排专项债券资金500万元用于第三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实施,结转上年资金25.59万元用于新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73.1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工作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73.1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工作量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0万元。主要是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内公务接待3批次,36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1635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25.59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25.5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厕所革命奖补资金、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53.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5.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厕所革命奖补资金、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等1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3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资金18万元,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全年执行数18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2.帮扶工作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3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资金8万元,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全年执行数8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3.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2023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资金8万元,与全年预算数一致,全年执行数8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4.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项目。2023年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项目年初预算资金436.58万元,全年执行数436.58万元,执行率100%。根据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项目年度绩效基本达标。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5.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023年共下达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73.01万元。其中:中央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17.95万元;省级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9.47万元;2022结转市级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5.59万元。全年执行数273.01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6.乡村建设贷款贴息资金。2023年共下达乡村建设贷款贴息资金1912.4万元。全年执行数1912.4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7.国开行风险补偿金还本付息资金。2023年共下达国开行风险补偿金还本付息资金87.6万元。全年执行数87.6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8.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共下达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24.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19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18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0万元,盘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46万元。全年执行数10424.46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9.乡村振兴示范点房屋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乡村振兴示范点房屋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243.5万元。全年执行数243.5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10.乡村建设补助资金。2023年共下达乡村建设补助资金100.83万元。全年执行数100.83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10.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和驻村干部补助经费。2023年共下达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和驻村干部补助经费61万元。全年执行数61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1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2023年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104.4万元,其中: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604.4万元;其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0万元。全年执行数1104.4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13.中央农村综改资金。2023年下达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10.7万元,全年执行数510.7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14.村居风貌提升补助资金。2023年下达村居风貌提升补助资金1444.1万元,全年执行数1444.1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15.新坝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23年下达新坝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43.08万元,全年执行数243.08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16.脱贫户慰问经费。2023年下达脱贫户慰问经费2.95万元,全年执行数2.95万元,执行率100%。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一年来,虽然我中心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深化“乡村建设行动、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等重点工作,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奋力攻坚,各项工作在持续深入推进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支撑不足。项目建设投入主要依赖各级财政特别是上级财政投入,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在整体新改建旧房、拆除空置房屋,配套绿化、亮化、美化、村内道路、污水处理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县乡村建设行动的推进速度和质量。二是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随着农村人口逐年减少,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凸显,部分农户虽已在县城购房或镇村公寓楼购房,但其旧宅仍存放家具、化肥、牲畜草料等;部分购置楼房农户存在“冬天住楼房、夏天住平房,冬天进城、夏天回乡”的情况;部分农户长期户在人不在,其闲置旧宅缺乏有效处置的法律手段,成为影响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因素。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乡村振兴房屋改造贷款贴息、村居风貌提升项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和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等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有效提升了农民文明卫生素质,使农村居住环境更加整洁卫生。同时,乡村振兴房屋改造贷款贴息、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等项目建设项目资料齐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将项目资金监督工作贯穿到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分析全过程,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审批及支付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对项目资金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情况跟踪问效,使监督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专账管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附件2:2023年度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绩效自评工作总结.pdf

附件3: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pdf

附件4: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ar

附件5: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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