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医养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协调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统筹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全县文物管理及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监督、检查、指导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内设办公室、公共服务股、产业促进股、市场管理股4个职能股室
2.直属事业单位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4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高台县图书馆、高台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高台县博物馆、高台县社会体育运动中心。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517.52万元,支出总计4513.87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250.28万元,增长99.25%,支出增加1655.72万元,增长57.9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了原旅游局收入,并将高台县社会体育运动中心划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该单位2019年度收入数额较大。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15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8.12万元,占99.53%;其他收入19.4万元,占0.47%。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51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39万元,占58.34%;项目支出1880.49万元,占41.67%。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1万元,较上年增加154.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年内无法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导致项目资金未能支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13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7.21万元,增长132.3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了原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并将高台县社会体育运动中心划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且社体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数额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9.47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预算结束后才进行机构改革相关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时合并了原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并将高台县社会体育运动中心划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且社体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数额较大。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2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6.11万元,增长82.8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了原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并将高台县社会体育运动中心划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且社体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数额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8.81万元,增长154.65%。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预算结束后才进行机构改革相关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时合并了原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并将高台县社会体育运动中心划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且社体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数额较大,支出数额相应增大。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56.65万元,占8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6.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合并了原旅游局收入,并将高台县社会体育运动中心划入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该单位2019年度支出数额较大;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55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例下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28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农林水支出35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下达了旅游扶贫资金70万元,至年底完成支付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5.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4.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公用经费939.58万元,较上年增加312.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了原旅游局,职能职责增多,开支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预算源头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合并了原旅游局,部门职能增加,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及检查调研工作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我单位无出国(境)公务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我单位无购车计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我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4.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业务工作等方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从预算管理方面控制该项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合并了原旅游局,部门职能增加,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及检查调研工作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529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247.97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合并了原旅游局,部门职能增加,各项业务活动数量及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划拨其他单位使用一辆,2018年尚未进行下账处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9.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项目工程等方面。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195.83万元,涉及项目50个,其中县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26个,中央、省、市项目资金24个。共组织对阎维家族墓保护修缮工程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万元。共组织对社体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4个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07.08万元,开展项目绩效评价22个。部分项目绩效评价如下: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阎维家族墓维修保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的8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毛石挡土墙:冲沟局部改流,局部回填原土增大碑亭基础面积;冲沟南北两侧毛石挡墙及沟底毛石底板砌筑面积约480.0 ㎡;毛石挡土墙工程量980.0m³;二是碑楼修缮:碑楼建筑面积20.25㎡。清除台明修缮不当之处(清理砂浆),恢复传统做法,用灰泥勾抹,地面铺设青砖;修复艺术构件,包括砖雕及斗拱层艺术构件的补全,碑楼屋面揭顶维修,包括清理屋面碎石、不能修复的瓦件、脊筒子等,新做泥背面积6.7㎡,补配缺失筒瓦135块,补配缺失板瓦380块,补配脊件正吻1个,套兽4个,剔除砖檐旧构建并参照安制20㎡;三是在保护范围边界设立不锈钢围栏800米,树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1块。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未竣工验收,留存质保金,资金未执行完毕;二是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沟通不紧密,前期制作的防护围栏和遗址周边环境不相协调,导致工程进度推迟。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进一步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
2. 骆驼城镇新建村、宣化镇乐善村2个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万元,执行数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建骆驼城镇新建村文化广场水泥硬化地坪352平方米,铺设渗水砖1328平方米,修建文化墙及舞台背景装饰132.44平方米等其他配套设施。二是新建宣化镇乐三村文化广场刚结构舞台241平方米,铺设渗水砖1772平方米,新建文化长廊53平方米等其他配套设施。通过实施该项目,为附近群众提供了基础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通过修建文化广场、举办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项目建成后群众满意度高,评价良好,能够很好的保障周围人群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完成了项目申报的绩效指标。
3.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建成的“高台文旅云平台”自2019年9月启动至10月15日进入试运行阶段,11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共设计了文旅动态、畅游高台、文化高台、书香高台、运动高台、公共服务六个板块,通过图文信息、音频、视频、全景等方式展现各类发布信息,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微信小程序、App及电脑网页的形式进行浏览。云平台现已完成了基础数据的录入,板块的链接,各单位管理账号的分配,下发了高台文旅云平台信息发布及更新管理办法(暂行),按照信息发布要求和管理办法定期对平台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同时为全县各镇配备了高清立式数字广告机,并已投入使用。目前可实现文化旅游体育资源共享,活动预告和发布,场馆预定和发布、公益增刘管理、群文作品欣赏,非遗传承保护管理、文化志愿服务等内容。相关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4. 第五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自评得分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5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由高台县瑞博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金湖湾生态观光采摘园主要新建生态旅游服务接待设施1667.5平方米,景区大门1处,栽植各类果树21500株,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该项目已建成,并验收完毕。二是高台县昇桦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在乡村旅游示范点配套建设30平方米圆心帐篷2座,35平方米虫型帐篷2座,25平方米圆形尖顶帐篷5座。该项目已建成,并验收完毕。三是骆驼城镇梧桐村配套建设1100平方米停车场1处,电子屏1个,四角凉亭2个,广场觉亭2个,石头书1个,绘制20米文化墙等。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待验收后支付剩余资金。四是巷道镇东联村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处,绿化带4500米,漫游步道1.4公里,六角凉亭2个,花岗岩大门1个。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待验收后支付剩余资金。五是南华镇南岔村南岔村建设南岔村建设生肖广场一处、文化广场一处、绿色长廊一处、养老服务中心一座已完成;2300平方米的停车场一处、丝路花海60亩、4000平方米的休闲广场一处。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待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资金。六是新坝镇西大村在乡村旅游点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停车场面积50亩;道路铺设16000平方米;景区花海附土26640立方米,其他旅游设施等。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待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资金。
该项目实施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及积极培育合作社发展后,将进一步提升高台县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和档次,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生态环境、完善基础设施,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度假旅游需要,同时增加旅游村镇及旅游企业和合作社的收入,不断增加村民的家庭收入和生活幸福感。培育发展的两家乡村旅游合作社,吸引乡村旅游人数2万人,乡村旅游收入增长了10%,通过参加市、县组织的乡村旅游培训班,合作社及各乡村旅游点乡村旅游接待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同时实施,由于项目工程量大,尤其冬季受天气影响无法施工,导致乡村旅游项目跨年度实施,部分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完成验收、投入运行。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节奏,尽快完成建行任务,及早发挥项目效益。
5.博物馆免费开放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9年高台县博物馆共举办的免费开放展览有 12次,其中固定陈列 3 次,临时展览 9次(含馆际交流展 3 次)。此外,参与对外交流展 1 次。二是全年接待游客23人次。三是实行完全的免费开放,去年免费天数达到300多天。四是与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合作建成了研究生实习基地。五是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一批文创产品。高台县博物馆基本实现了年度绩效指标,实施成效明显。
6.“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4.5万元,执行数为9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主要用于全县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面向全县实施公益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等。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在实现“三馆一站”全面免费开放的基础上。2019年共举办展览及公益性讲座47场次、举办宣传推广活动178场次、举办群众文化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演出31场次、辅导培训基础人员1372人次、图书、文献资源借阅量达4.8万册、举办广场文化活动12场次、举办公益培训班约50多期,超额完成了年初数量绩效指标。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安排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558.68万元,其中: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109.6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30.9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资料.zip
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xls
02收入决算表汇总.xls
03支出决算表汇总.xls
0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表.xls
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