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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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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4-00176
文号
高安置补偿〔2024〕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4-06-03 10:10:00
是否有效

为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拟征收巷道镇东湾村、高地村和城关镇国庆村集体112.4亩,土地主要用于商业开发和公共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我县现行的集体土地征收政策和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1.位置:巷道镇东湾村五社。范围:东至东湾五社居民点,西至原高火公路,南至纳凌渠,北至东湾五社居民点。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1.3亩。权属:巷道镇东湾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位置:巷道镇高地村一社。范围:东至西城河路,西至如意馨园,南至铁塔公司,北至如意馨园。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12.6亩。权属:巷道镇高地村。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3.位置:巷道镇高地村二社。范围:东至城镇居民房屋,西至解放北路,南至北环路,北至天和家园。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3.7亩。权属:巷道镇高地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位置:巷道镇高地村八社。范围:东至石炭沟,西至高地村斗渠,南至人民西路,北至水渠。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60.3亩。权属:巷道镇高地村。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位置:城关镇国庆村一社。范围:东至东城河路,西至城镇居民房屋便道,南至北环路,北至水韵街。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34.5亩。权属:城关镇国庆村。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以上五个片区拟征收面积共计112.4亩。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如下: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2022年、2023年成片开发方案,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和公共设施建设。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按照《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文件,以上五个片区属于一类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5000元/亩。集体土地按照《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要求,每亩补偿不低于55000元。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参照《高台县2024年城市更新拆旧治乱突破行动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予以补偿。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巷道镇东湾村五社、城关镇国庆村一社、巷道镇高地村一社二社需安置36户,计划通过房屋产权置换进行安置。巷道镇高地村八社需征收23户承包地25.01亩,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社保费用按照《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甘政发〔2018〕18号)执行,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六、办理补偿登记方式、期限

自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10日内,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持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承包经营合同等),巷道镇高地村八社和巷道镇东湾村五社到巷道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其他片区到2024年城市更新拆旧治乱突破行动各片区工作专班处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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