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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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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4-00152
文号
高安置补偿〔2024〕1号
关键词
补偿标准;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高台县;土地;补偿方案;土地现状;居民点;合黎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4-04-22 08:50:00
是否有效

我县拟实施合黎农商银行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0.1099公顷(1.65亩),拟征收集体土地0.1099公顷(1.65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我县现行的集体土地征收政策和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位置:合黎镇六二村。

范围:东至六二村乡村道路,西至六二村居民点,南至天合公路,北至六二村居民点(勘测定界图附后)。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项目拟征收合黎镇六二村集体建设用地0.1099公顷(1.65亩)。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合黎支行选址新建项目备案的通知》(高发改(备)〔2023〕35号)备案文件,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合黎农商银行项目建设。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按照《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六二村属于一类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66545元/公顷。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按照公告附件补偿标准以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六二村此次土地征收的土地为六二村集体建设用地,不涉及农户耕地及住宅。

六、办理补偿登记方式、期限

自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张贴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后10日内,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持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承包经营合同等),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登记地址: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6-6625800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doc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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