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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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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6-0010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10-15 17:07:42
是否有效
是

各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今年,我县被列入森林草原火险高风险区,10月1日起全县进入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当前,秋收农事生产进入集中阶段,群众野外活动、农事生产增多,火源管控压力增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持续走高。为切实抓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压紧压实防火责任,抓实隐患排查整改。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以林长制为抓手,对照“8311”工作措施中“责任、任务、督查”三个关键清单,层层压实镇村、管护站、护林员网格化防控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地块。要紧盯林区草原、林田交错带、进山路口、墓地坟区等重点区域,细化防控举措。要针对国家明查暗访组反馈的制度更新不及时、卡口管控不严、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销号管理,推动防灭火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一线。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强化重点区域巡护。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健全干部、护林员、草管员网格化巡护机制,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护频次,各类管护力量要全员到岗到位开展巡查护林。紧盯关键部位,落实进山卡口火源收缴、人员登记核验,加强对放牧人员、农事作业人员、进山游玩人员等重点人群管理,严禁烧荒、烧秸秆、野外吸烟、野炊等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组织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推进“林电共安”隐患整治,严厉打击烧荒、烧埂、烧秸秆、烧废旧农膜“四烧”行为。充分发挥检查站、卡点作用,对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制止、移交处置,从源头降低火灾风险。

三、加大防火宣传力度,营造群防群治氛围。组织开展防火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栏、横幅标语、短视频、入户宣讲、林区警示牌等载体,广泛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避险知识,推动防火宣传进乡镇、进村社、进农户。聚焦秋收农户、进山游客、农村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做好提示提醒,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野外违规用火。畅通违规用火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良好氛围。

四、做细做实应急准备,提高火灾处置能力。各单位要对照《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扑救流程》,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对防灭火机具、通信设备、车辆、物资开展全面检修维护,及时补充配齐灭火物资装备,保障机具装备随时能用。各级各类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严格落实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必要时靠前驻防,时刻做好火情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火情,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科学安全处置。要严格落实安全扑救要求,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严禁组织未经培训群众直接参与火灾扑救。

五、强化值班值守工作,规范火情信息报送。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保持通信联络全天候畅通。规范火情信息报送流程,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逐级上报”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火情问题,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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