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甘肃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灾害风险研判和预警提示工作的通知》(甘减办发〔2023〕10号)转发你们,请各镇、各成员单位结合汛期关键期灾害风险研判和预警提示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刻汲取甘南州夏河县“7.10”山洪灾害、陇南市徽县“7.23”暴雨洪涝灾害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守岗位,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布雨情汛情,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村、发送到户、告知到人。要高度重视汛期涉险人员紧急转移避险,该转移的坚决转移,该撤离的坚决撤离,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迟疑。要扎实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配足救援力量,做好物资储备,持续优化部门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提升应急抢险能力, 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处置,全力以赴防灾抗灾,力争将各类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甘肃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灾害风险研判和预警提示工作的通知
高减灾委办发(2023)9号 附件:甘肃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灾害风险研判和预警提示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