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和“八个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着力提升基层事故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高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和自救互救水平,补齐基层应急响应能力短板,加快建立具有快速响应、指挥协调和专业处置能力的“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切实提高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构建“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23年5月22日至5月23日,在各镇会议室举行。具体培训时间内容详见附件。
三、培训对象
各镇全体领导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网格员;社会救援力量人员、志愿者等。
四、培训内容
(一)自然灾害防御基础知识:暴雨、滑坡、崩塌、泥石流、雷电、地震、洪涝、其他自然灾害(暴雪、干旱、大风、沙尘等)的概念及危害;预警信息;防范措施等。
(二)消防事故基础知识及应对:火灾事故基础知识及应对,常见消防设备及操作,初起火灾扑救方法,预防、逃生技能等。
(三)地质、地震灾害防灾减灾: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备灾常识;遇到危险时的保护措施;如何选择避难场所;常用备灾物资的储备。
(四)灾害初期搜索与营救:安全原则和个人防护、搜索技巧、开展营救行动、配合救援(信息共享、对专业救援人员引导、参与救援行动等)、基础绳结技术等。
(五)现场急救技术与医疗救护:伤口护理,止血、包扎、搬运等应急救护基础知识。
五、培训方法、实施步骤
(一)培训方法
采取集中培训、重点对象培训等方式,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送教上门等方法,对各类“应急第一响应人”进行培训。
(二)实施步骤
“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从2023年4月开始,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培训准备阶段( 4月20日-4月28日)。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筛选师资候选人并组织参加省上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培训实施阶段(5月8日- 5月25日)。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省上培训的师资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应急第一响应人”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灾害防范应对、应急救援、紧急避险自救等技能培训。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5月25日-6月15日)。对“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六、培训分组情况
“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分三个组进行,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城关镇,合黎镇,巷道镇,带队人员应急管理局干部蔺海颖;
第二组:新坝镇,骆驼城镇,南华镇,带队人员应急管理局干部张翔;
第三组:罗城镇,黑泉镇,宣化镇,带队人员为急管理局干部董毅昕。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科学组织,周密安排,压紧压实责任,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培训计划安排、人员组织、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参训人员合理安排培训和业务工作,确保做到培训和业务工作两不误。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培训效果。各镇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细化工作内容,把“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纳入本年度重点任务。本次培训主要采取理论讲授、现场体验、实践操作与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参训人员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切实提升基层应急能力,进而在灾害来临时真正发挥出应急响应“吹哨人”“排头兵”的作用。
(三)强化会场纪律,推动工作落实。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培训期间将进行考勤和点名。
为保证培训班顺利进行,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抽调参加全省“应急第一响应人”师资(第七期)培训班的部分人员,组成我县“应急第一响应人”讲师团,培训期间讲师服从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原单位不得随意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