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办发电〔2023〕18号)和《高台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张安办发〔2023〕19号)要求,县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医疗机构、仓储物流、电气焊危险作业、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等领域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北沧州废弃冷库“3.27”重大火灾事故、浙江金华厂房“4.17”重大火灾事故、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按照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封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公开曝光一批火灾隐患突出单位,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内容
(一)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组织研判医疗机构重大火灾风险特点,坚持分类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医院主体建筑是否进行违规改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安全规范,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备是否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病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设备,医护人员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是否存在用火用电、供氧供气,是否边营业边施工,是否进行电气焊割作业等问题,逐条逐项查明隐患风险,建立“两个清单”,跟进督促整改到位。
(二)物流仓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河北沧州废弃冷库“3·27”、浙江金华厂房“4·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研判厂房仓库等领域重大火灾风险特点,联系近年我县仓储物流企业火灾事故,采取集中检查、专家会诊等形式,一家一家过“筛子”,切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要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厂中厂”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仓储物流企业等场所存在的违规分隔、违规分租转租、消防设施检修维护不到位、易燃易爆物品超量储存、员工违章操作、违规动火用电等问题。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出租分隔复杂、业态形式多样的,逐一明确出租房、承租方消防安全责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运营。
(三)电气焊危险作业闭环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协同发力、标本兼治,实施电气焊全链条安全管理。要严格营业期间包括电气焊在内的一切涉及动火作业的管理,凡规定营业期间禁止动火作业的场所,严禁审批作业。坚持用火谁审批谁负责,审批人要履行审核、把关和提示责任,坚决杜绝一审了之。要严格资格管理,督促负有电气焊工操作资格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落实培训、考试、发证制度。要严格用工管理,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落实持证上岗,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要严格工具管理,探索推行焊机等实名制管理。要严格现场管理,从严动火审批,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信息监管“黑名单”。
(四)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纳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冷库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内容,切实摸清易燃保温材料情况底数,区分使用场所类型、体量大小、隐患风险等情况,分类施策、跟踪整改。进一步明确住建、市场监管、文广旅游、商务等部门监管责任,探索建立保温材料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拆除等全链条监管机制,全方位治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突出问题。对新建工程和节能改造工程,要督促严格执行现行规范标准,切实把牢保温材料使用源头关。对违规安装使用的,坚决依法查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既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要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实施综合改造,及时拆除更换。对短时间内难以改造拆除的,要解决好外墙脱落、电气线路敷设等问题,并督促管理使用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五)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判“五一”假期消防安全风险,紧盯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民宿、商贸市场等旅游、节庆活动场所,组织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提醒谈话,告知火灾风险,通报典型案例,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火灾预防措施。要跟踪掌握本地区节日期间大型活动举办情况,提前介入,跟踪督促落实全过程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突出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幼场所、“厂中厂”、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临时非法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要广泛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强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着力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等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专项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聚焦重大节日、重要场所、重点人员,持续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消防安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集中曝光屡教不改、屡禁不绝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风险,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营造共治、共建、共享的消防安全氛围。要切实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督促严格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法定义务。要建立常态化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能迅速响应、密切协作,科学处置。
三、整治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各镇全面检查、行业各负其责、县级重点督查的方式开展。
(一)企业单位自查自改。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排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做到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各镇政府全面检查。各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方案,紧盯整治重点,集中时间人力,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全方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三)县直部门各负其责。县直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抓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县级重点督查。为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深入、取得实效,县上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邀请安全专家,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盘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具体抓,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组织开展自查自改,确保检查整治扎实深入、全面彻底、见行见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职能交叉领域和月子中心等新业态新风险,各级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责任,确保监管不出现真空地带。
(二)坚持严查重治,务求整治实效。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检查“全覆盖”,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坚持隐患排查整治“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及时跟踪复查,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严管严控、验收销号,严防事故发生。要敢于动真碰硬,对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防范因非法违法行为酿成事故。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着力提升全民火灾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非法违法行为,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曝光,全面营造人人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督导考评,严肃追责问责。各镇各部各单位要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要求,扎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县安委办将专项整治作为重点督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对自查整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检查不严格、问题隐患突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因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重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