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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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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4-00240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4-04-12 14:53:12
是否有效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自愿从事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高台户籍或高台生源;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高台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台县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5)已签约就业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共2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城关镇审核考生资料。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分项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加分项

应聘人员有高台县城关镇及社区工作经历的计算加分项,加分项分为工作年限加分、职业资格加分和荣誉加分。

工作年限加分:以在高台县城关镇及社区实际工作年限加分,每满1年加0.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12日(曾在高台县城关镇及社区工作过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职业资格加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0.5分,中级加1分,高级加1.5分。

荣誉加分:在城关镇及社区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县、镇级综合性工作荣誉的,分别按照2.5分、2分、1.5分、1分、0.5分加分,竞赛活动类奖励不加分,荣誉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三)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得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对于核减的招聘计划将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如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总成绩得分高低排序。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本年度内有效,期间若因社区工作者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城关镇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考察,同时审核考生档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和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城关镇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城关镇、社区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按照《张掖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1.招聘工作在高台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城关镇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 0936-6627559(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6629316(高台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0936-6712388(高台县纪委监委)

附件:附件:高台县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高台县委组织部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民政局

高台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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