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政务公开>>稳岗就业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张掖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04/2023-00204
文号
张人社通〔2023〕56 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03-31 17:35:00
是否有效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就业服务中心:

为实施好张掖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完善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社〔2022〕69号)、《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72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和《关于印发

一、扎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面向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职业 培训补贴,其中:A类1500元/人,B类1200元/人,C类1000元/人,D类600元/人。

二、深入推进马兰花创业培训。持续推进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毕业年度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 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其中,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补贴;参加创业能力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培训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900元的培训补贴。

三、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力度。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重点,深化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和技术创新需求,组织 职工参加通用素质培训、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组织 企业职工开展通用素质培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免费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参照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执行,标准为A类1500元/人、B类1200元/人、C类1000元/人、D类600元/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且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网可查询的,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示范项目实施期间,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优先使用省级配套资金。

四、合理确定培训课时。会同企业、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按照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时长。就业技 能培训原则上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分类规定,A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20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下同);B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00课时;C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0课时;D类培训总课时不少于60课时。通用素质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不少于40课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少于300课时,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参照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分类的课时开展培训。创业培训(SIYB)原则上按照人社部规定的课时执行。

五、持续推进项目制培训。围绕全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瞄准“六大行动”技能人才需求,结合实施张掖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继续推进项目制培训。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试点的通知》(张人社通〔2021〕7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流程,严格培训对象资质审核、方案制定、项目评审、结果考核和过程监管,培训合格的,按照相应培训课时进行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补贴性培训。

六、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聚焦“六大行动”急需高技能人才,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标准调整为通过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照A类20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B类1500元/人、2000元/人、3000元/人,C类1200元/人、1500元/人、2500元/人,D类800元/人、1000元/人、20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同时,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高技能人才项目制培训,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转发白银市

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培训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所在 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标准高于300元的,按300元补贴;低于300元的,按实际发生额补贴。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按照不高于100元补贴。

八、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充分发挥大就业信息系统的作用,积极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对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绩效评估和审计指出问题认真查摆,按照培训补贴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杜绝一人同时受理、初审、复核、审批等权限。要加大对工 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培训机构弄虚作假、骗 取、冒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严查企业、培训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套取、骗取、冒领培训补贴资金,强化对培训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期间,优先使用中央及省、市配套项目资金,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结束废止。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