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技能甘肃”行动和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健全终身制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企业技能人才、能工巧匠,不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援企稳岗扩就业的积极作用,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县域产业发展,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具体要求,立足我县企业用工和城乡劳动力就业需求,以企业职工和城乡各类劳动者为主体,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加强培训机构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培训质量为抓手,以落实培训政策、保证补贴资金规范运行为重心,全面完成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切实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培养企业工匠和技能人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职业培训对象是企业职工和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面向企业在岗职工和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有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群,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以工代训等多种类型的职业培训。
三、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计划完成职业培训5000人,其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200人,就业技能培训2000人,创业培训800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含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60人。就业技能培训含脱贫劳动力及劳务品牌培训500人,含家政服务、养老护理、保育育婴、直播销售、手工制作、服装制作、汽车维修等新型职业和特色专业培训600人。职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培训后实现就业70%以上。
四、实施要求
(一)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采取以企业为主体、培训机构合作的方式,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安全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脱产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训和专项计划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鼓励企业自行组织职工进行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综合性培训和以工代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模式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促进企业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树立工匠精神,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各培训机构要将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主动帮助企业选择培训项目、制订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聘请有实操经验的项目专家、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承担实操教学任务,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要遵循实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全县产业发展和务工市场需求,面向各类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劳务品牌、新型职业工种及全县产业发展需求等各类专项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为脱贫劳动力按规定落实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健全职业培训与职业介绍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无缝对接。2022年,为避免生源交叉、培训专业重复等培训资源浪费现象,各镇人民政府要结合乡村振兴和镇、村产业发展需求,按每个镇300人的目标提前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并积极联系县属职业培训学校,配合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各职业培训学校在完成各自承担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主动和镇、村协调联系,承担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县职业中专要发挥教学师资、实操基地、住宿餐饮等方面的优势,以组织城乡劳动力学校集中为主开展培训。
(三)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县就业训练中心重点实施“马兰花”项目培训,严格按照SI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ERP沙盘推演项目标准和要求组织准备创业和已创业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计划组织实施创业培训27期800人,其中:GYB培训8期,培训285人,SYB培训13期,培训学员360人;IYB培训3期,培训学员80人;网络创业培训1期,培训学员25人;ERP沙盘推演培训2期,培训学员50人。
(四)择优筛选开展项目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要紧盯全市“十大生态产业”和我县“五大产业链”,聚焦红色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和技能人才紧缺行业工种挖掘培训 项目,实行“一需求一项目”和“先评审后培训”原则,彰显项目制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继续以培养企业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线,以“企校双制、工学一体”为培训模式,以专业能力、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为培养内容,着力打造企业技能人才队伍;要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创新师带徒模式,为我县培养更多实用人才;企业和承办培训机构要完善培训计划方案、初中高级职业等级证书、理论培训和师带徒实操培训等音像纸质资料,符合规定的方可申拨职业培训补贴。
(五)发挥自身优势侧重开展特色培训。各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要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农村劳动力培训要重点结合乡村振兴,积极围绕农艺工、家畜饲养员等农村实用产业和围绕“祁连快手”、“贴心好帮手”、“金巧手”等劳务品牌组织开展培训。县职业中专继续发挥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实操设施齐全和食宿条件便利的优势,结合我县产业需求积极拓展培训工种,开发培训课程,在重点产业和新型技能工种培训中起到引领带动作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强化办学能力建设,凸现品牌特色,弱水三千职业培训学校依托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基地突出康养及家政服务类培训特色;宏源职业培训学校依托高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突出电工、焊工及企业安全技能培训特色;九发职业培训学校依托妇女合作社突出工艺品制作类专业特色;鼎誉四方职业培训学校依托餐饮酒店突出中西式烹饪及劳务品牌培训优势;民生职业培训学校依托机动车检测站突出汽车维修类专业培训特色;金喜红职业培训学校依托服装企业优势突出服装制作加工类培训特色;表是和新启航职业培训学校依托自身优势突出电子商务、直播销售类培训特色。2022年我县职业培训的侧重点是企业在岗职工培训。
(六)积极建立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我县已经申报的3家企业和1家培训机构为载体,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实现评价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钩,推动技能人 才评价改革健康发展。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县区特色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推动我县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
(七)全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效能。制定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开展师资技能提升培训,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双能型”师资队伍,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从企业高技能人才与技能劳动者中着力培养充实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和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师,建立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壮大师资队伍。同时加强培训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办学场地、教学设施、师资队伍、培训质量及经营管理每年都要有一定的提升,结合年检,对办学条件差,培训质量低,多年没有改善提升的学校进行限期停培整顿,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五、监督管理
2022年,各镇、各培训机构要以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重心,把提升企业职工岗位技能、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作为职业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定位,贯穿始终。要注重培训工种与我县产业发展相结合,生源落实与个人需求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培训任务落实与培训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相结合,提升教学能力建设、教学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文化制度建设、党建及安全生产建设,在强化培训机构自身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在凸显培训特色上下功夫,严控培训质量,紧盯以下五个环节,力求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见实效。
(一)培训申报审核环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要全面推行使用电子培训券,将持有电子培训券的城乡失业人员和企业在岗职工纳入培训补贴的范围之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要以城乡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培训机构要及时发布招生广告,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大生源挖掘力度。城乡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培训要充分考虑乡村振兴产业需求、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及参训者个人意愿。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要对接输转就业渠道和专业工种需求。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要重点围绕全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挖掘培训需求,聚焦我县南华、盐池两个工业园区及各类产业示范区开发培训主体,以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工种需求选择培训专业,以提升实操技能为目标安排教学计划。培训机构或企业要在开班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班申请,附培训计划、教学大纲、教师资质、教学场地示意图、教材样本及学员基本信息等资料,申报的培训专业必须在人社部门公布的工种目录范围之内,培训机构申报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工种必须和人社部门许可备案的专业工种相一致。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各培训机构和企业提交的培训班申办资料,重点从培训对象是否准确、是否发放电子培训券、培训工种是否实用、教材是否齐备,师资是否登记备案、教学场地实训设施是否达到要求、就业介绍是否有力有渠道等7个环节进行审查核实,条件不达标的不予核准开班。
(二)培训组织实施环节。为确保培训质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性,各培训机构必须保证教学时间落实、参训学员落实、教学计划落实。学习用具做到参训学员人手一袋,确保人人有教材、有笔、有笔记本。岗前培训、岗位安全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电子培训券有效打卡不少于40课时,就业技能和岗位技能培训电子培训券有效打卡不少于120课时。实操培训时间不少于70%,重点训练学员的工作上手能力,要做到场地、设备、原材料“三保证”,实操工位不少于6个,学员分组训练,教师分别辅导,确保技能培训学得会、用得上、有实效。培训期间可适当安排观摩实习和座谈交流,丰富教学模式,增强培训效果。培训期间实行实名签到考勤制度,严禁代签、补签、顶替培训等现象的发生,到课率达不到90%的学员视为培训不合格,不得发证。
(三)培训监督抽查环节。经县人社局核准开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县就业服务中心和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开班检查和现场抽查。抽查的内容包括学员信息、教学计划、实操设备、师资配备、教学用具配发及学员到课率等情况。重点检查培训教师是否备案,培训教材是否人手一本,教学过程是否按照教学计划有序进行,学员考勤是否真实准确,授课时间是否达到培训要求课时,实操设施是否满足学员分组训练的要求。抽查核对学员身份信息时发现未发放电子培训券、未注册备案或顶替参训的均不得计入培训人数。培训期间须适时留存影像视频资料,做到培训结果可查,培训过程可追溯。留存的照片或视频要能清晰的反映出培训教师、课程内容、参训人数等内容要素。每期培训班每天至少拍摄留存照片资料10张以上,超过2分钟时长的培训视频6段以上,多角度、多维度记录不同时段的培训过程。探索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使用远程视频巡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多次课时不够、参训学员身份信息不一致或有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现象的,当期培训按无效班次处理,情况严重的停课整改,整改不力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结业考试及发证环节。每期培训班课程结束后按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操测试,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到课率达到要求的学员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发放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有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意愿的,培训机构负责向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合格的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五)培训补贴申拨环节。在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培训机构或企业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能〔2020〕195号)《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部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张人社能〔2021〕58号)和《高台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向县人社局申请培训补贴。县就业服务中心和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要认真审核培训补贴资料,详细筛查参训人员是否符合补贴范围,并按申请补贴人数的20%进行电话抽查,抽查结果与申报情况不相同者,酌情减少补贴人数或降低补贴标准,情节严重的该班次不予拨付培训补贴。审核过程中发现有违背承诺、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的现象,或在上级巡视巡查、检查审计中发现有违反政策、违规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将严肃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责任,同时收回违规套取的培训补贴,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各培训机构要按目录清单建立健全培训基础台账,包括学员培训档案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对培训学员信息进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大就业信息系统,加强对学员参加职业培训和享受培训补贴政策情况的全程监督,每期培训资料和拨款资料待审查无误后要装订成册,并与扫描件一同归档留存备查。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培训机构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培训,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稳定企业职工队伍、促进城乡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县就业服务中心和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要根据职责范畴,
明确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质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培训质量。县就业服务中心和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培训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明确督查任务,落实督查责任,实施有效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场地是否安全、师资队伍是否稳定、办学标准是否规范、培训实不实、效果好不好等问题,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
(三)注重指导服务,力促就业创业。县就业服务中心和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要指导培训机构按市场需求开设培训工种或项目,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县镇劳动力市场的作用,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招聘和就业岗位对接活动。各镇、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城乡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和创业服务工作,实现培训和就业的无缝对接,切实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四)加强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各镇、各培训机构要制定新一年职业培训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加强招生引导,充分调动企业和城乡劳动力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发布培训工作动态信息,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