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在全社会营造“劳动者自主择业、经营主体吸纳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推荐甘肃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张人社通〔2021〕192号)精神,我局按照推荐、报送、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拟推荐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丝路新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甘肃鼎誉创业孵化园)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朱新明、盛丽蓉、李永东、张娴、邓延文、刘耀东、陈彦雄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根据要求,现将拟推荐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936--6621530 0936--6620987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至12月20日(星期一),共5天。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