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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台县脱贫劳动力享受 就业补贴人员的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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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1-00489
文号
关键词
高台县;交通补贴;甘肃省;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就业政策措施;补贴标准;补贴对象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9-06 10:40:00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财扶贫〔2021〕4号)甘肃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和调整优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21〕12号)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镇审核和县人社局复核,车久军等29名同志拟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将群众反馈的问题调查核实。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拨付一次性交通补贴。

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

电话举报:0936-6622600

短信举报:18394659619

通讯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水韵街325号

邮政编码:734300

附件:高台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花名册(公示第二批).xlsx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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