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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部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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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1-00281
文号
高人社发〔2021〕15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5-25 17:38:55
是否有效

各镇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现将张掖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部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张人社通〔2021〕5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按照通知要求,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按新标准执行,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年初培训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就业困难群体和企业在岗职工培训为重点,注重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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