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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补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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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5/2024-0002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12-11 09:41:56
是否有效
是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外省人口必须现场办理

承诺时限

10日

法定时限

15日,特殊情况30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高台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委托部门

无

联办机构

无

特别程序

无

咨询电话

0936-6633489

投诉电话

0936-5936537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事项状态

在用

是否进驻大厅

否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中介服务

无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否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审批结果名称

居住证首次申领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样本

居住证.jpg

审批结果送达

受理点领取、邮寄送达

自然人主题分类

户籍办理

法人主题分类

无

二、法定依据 

《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二条 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公民办理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第十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第十三条 对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受理申领材料后,应当在 15 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制作发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 

第十七条 居住证丢失的,原持证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补领手续。 

三、受理条件 

居住证丢失补领网上办理需甘肃户籍人口。 

四、申报材料 

无。

五、材料依据

《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十七条 居住证丢失的,原持证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补领手续。 

六、受理标准 

1.内容真实;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七、填报须知

材料真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否 

九、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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