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场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3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高台县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编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咨询电话 | 0936-6633489 | 投诉电话 | 0936-5936537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 | ||
办理地点 | 高台县公安局各派出户籍室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进驻大厅 | 否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中介服务 | 无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Ⅳ级) |
审批结果名称 | 姓名变更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样本 | 户口簿.jpg | 审批结果送达 | 受理点领取、邮寄送达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户籍办理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跟随父姓,可以跟随母姓。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74号)。
《公安部关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公治〔2006〕304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三、受理条件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
第五十条 公民户口登记的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五十一条 除姓氏外,公民姓名登记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少数民族公民登记姓名使用本民族文字的,应当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少数民族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则和有关规定转写对应的汉字译写姓名。少数民族姓名对应的汉字译写中的间隔符用“•”(GB13000编码“OOB7”,GB18030 编码“A1A4”) 表示。
第五十二条 佛教教职人员和出家、独身并在道教宫观修行的道教教职人员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分别使用佛教法名和道教道名作为姓名,并在户口簿“曾用名”项目内登记原姓名。
四、申报材料
(一)未满18周岁变更姓名:
1.变更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符合正当理由的变更申请(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父母双方同意变更的确认书(原件1份、自备、纸质)。
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照公安部规定执行。
(二)18周岁及以上变更姓名:
1.变更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符合正当理由的变更申请(原件1份、自备、纸质);
附:变更姓氏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1份、自备、纸质)。
五、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有其他事由引起的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六、受理标准
1.内容真实;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七、填报须知
材料真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否
九、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无。
十、流程图
十一、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无。
十二、审批结果样本
十三、常见问题
目前,无疑难问题。如果您有疑问,请点击顶部导航栏的“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