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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十一期间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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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6/2023-00104
文号
高文体广旅发〔2023〕11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文广旅游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3-09-26 16:33:24
是否有效

为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国庆”节期间全县文体旅市场健康稳定、安全有序。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国庆”节前文体旅市场秩序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全面落实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查处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社会事件,不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确保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中旬,以文体旅市场秩序规范、行业安全稳定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局机关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三、工作重点

1.局属各单位:重点查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安全生产、消防设施的配备及维护情况。

2.A级旅游景区。指导旅游景区(点)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指导旅游景区(点)加强安全设施维护,保证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对易造成游客滑落跌倒路段和区域增设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提示标识,对老化损毁的设施及时修复更换。指导旅游景区(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年度核查、排查工作,建立台账,落实防治责任人和监测预警责任人,建立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疏散应急救援演练。

3.旅行社。指导旅行社对旅游产品线路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下架不合格、不合理低价产品。严格督导旅行社租用合法运营资质的旅游大巴,对旅行社的租车合同、责任险情况进行检查。建立落实行前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导游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强化行程中游客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严防旅游团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指导旅行社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履行事故报告职责,妥善做好游客救助及保险理赔工作。指导出境旅行社做好出境游客的信息登记管理,针对性的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以及游客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提示。增强游客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购买出境保险的意识,理性选择境外旅游项目,提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4.星级旅游饭店。加强对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等住宿行业用电用火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指导星级旅游饭店完善客房疏散指示图设置以及客用防毒面具、应急电筒的配置。加强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餐饮、住宿卫生检查,协同有关单位指导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落实卫生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服务操作流程,加强服务外包监管。

5.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以歌舞娱乐场所、KTV、网吧、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严查未制定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和方案,未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安全责任未落实、消防设施不完善、用电线路混乱、消防通道不畅通等问题,严查是否存在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工作人员及消费者吸烟和使用明火、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烟花制品、营业期间是否进行设备维修、电气焊、油漆粉刷施工以及超负荷用电,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等问题,强化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6.文博单位:重点检查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文物防火、防盗、防雷设前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违规燃灯、烧纸、焚香问题;私搭乱建棚、房问题;文物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7.体育健身场馆。检查体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整治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等安全情况,特别是游泳馆是否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无证经营;检查游泳馆是否足额配备救生员,救生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配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服务设施和游客向导标志;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大型公共体育场所,大型体育活动以及体育场所的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是否落实。

8.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明确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传输线路,定期、不定期对治安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建立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单位内部办公区域、重点部位实施治安巡逻,广播电视传输线路群防群治,健全联防、联动、联合处置机制。

9.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坚决整治假借庆祝名义谋利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报备手续、演出含有禁止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队要加强对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监管,将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演出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热门演出活动的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供需紧张的重点演出活动,及时会商有关部门,约谈演出举办单位和演出票务经营单位,严查捂票囤票、炒作票价、虚假宣传、倒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三非人员”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及时查处并通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10.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促指导景区设立文明旅游宣传台,充分发挥文明旅游志愿者引导作用,做好文明旅游提示,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旅游和理性消费,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文明旅游意识。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引导游客自觉注意行为举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共同创建文明城市,树立文明旅游新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检整治工作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按照高台县文体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组名单,由分管领导带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保持市场环境健康有序。

(二)从严执法,排除隐患。各文体旅经营单位要守法经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严格落实 隐患治理“五落实”要求,确保整改到位;执法队要依法严厉查处扰乱文旅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营造守法经营、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三)督促落实,注重实效。要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隐患,逐个研究确定问题隐患等级,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并全程督促整改落实。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行业“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告。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切实增强值班工作的敏锐性和主动性,确保遇到重要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要加强信息报送,从即日起实行日报告,每日16时报送当日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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