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红色高台网络宣传曝光率,积极响应甘肃省文旅厅《关于扎实做好秋冬旅游季“抖音话题”宣传及抖音大V培养工作》助力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线上线下文旅消费服务,做好冬春季文化旅游宣传工作,展示新时代高台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风貌,全面提升高台文旅知名度和影响力,特举办“这个冬季在高台”短视频创作大赛,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主办: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高台县红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甘肃滨河食品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这个冬季在高台
(二)创作内容:高台美景、美食、故事、生活场景、文艺创作等发生在高台的短视频。
1.展示民俗活动、特色美食、地域风情、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老传承、老手艺技能等优秀传统文化;2.拍摄本地具有创意、新奇搞怪、诙谐幽默等作品;3.通过特色产业展示,网红地标打卡、旅游景区、美丽乡村为要素记录美好时光,推介好吃好玩等。
三、参赛对象
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内容以宣传高台为主旨,富有创意,有温度、有情怀,能够展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够引起广泛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为避免影响推送视频传播效果,报送视频须为原创,利用多段视频素材的,需再加工、剪辑合成后报送。
3.根据视频传播需要,如无较强的故事性和叙事悬念的视频,应尽量追求“短而美”,报送视频时长建议控制在4分钟以内,视频统一采用MP4格式报送。
4.报送视频需附文案和内容说明,不得对除景区以外的特定企业进行直接宣传,不得压印制作有关单位LOGO。
5.比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恶意刷票。参赛者如有刷票行为,一经查实无误,主办方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取消其参赛资格。
6.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品背景音乐、配乐、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保证上传的短视频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因上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7.获奖的短视频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在任何宣传场景和平台上免费剪辑、播放使用。
8.参赛视频确保没有在抖音、快手、火山等短视频传播媒介推送。
五、报名投稿方式
1.打开抖音搜索高台红欣文旅官方账号或微信搜索高台红欣文旅公众号进行后台报名,也可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综合楼三楼312室。联系人:许经理(18409367173)。
2.参赛作品通过高台红欣文旅抖音官方账号进行私信投稿,投稿格式为(视频及标题文案+姓名+手机号码)。
六、奖项设置(奖金均含税)
(一)基本奖项
1.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4.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
(二)特别奖项
1.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1000元
2.最佳剪辑奖:1名,奖金1000元
3.最佳人气奖:1名,奖金1000元
(三)获基本奖项及特别奖项的获奖者(团队),根据个人(团队)意愿,可与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签订合作协议,或者签约为高台文化旅游形象推广大使。
七、时间安排
1.投稿参与竞赛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1日)
2.作品评选评审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15日)
3.颁奖总结阶段(2021年4月-5月)
八、评选办法
1.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中午12:00前。主办方将成立作品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参赛作品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评选,综合各参赛作品内容质量、热度排序、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以及作品与话题的契合度等,综合评选出大赛奖项。
2.大赛投稿时间截止后,主办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布获奖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布获奖名单后,主办方以站内信和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参赛获奖作者领奖。
3.评选结束后,获奖情况将在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获奖名单,或者通过私信的方式通知获奖者,并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编辑为大赛获奖视频专辑,组织获奖者畅游高台,再次创作短视频作品,获奖作品和新创作的视频主办方将与抖音、快手等平台合作进行投放推广。
九、作品展播方式
从投稿日开始,工作人员当日对抖音短视频进行审核后,于下午4时前将初审后的作品上传至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官方抖音号进行展播。自作品发布之日起按照抖音短视频点赞数(50%)+转发数(30%)+浏览数(20%)的计算结果进行评选(投稿日越早获奖机会越大)。
十、有关要求
1.本次大赛无年龄、行业、地域限制,凡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的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为个人原创作品,不得转载侵犯他人著作,若个人报送作品产生的版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3.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请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主办方拥有对本届大赛参赛作品的永久使用权,可以将其作品进行展示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