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高台县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数据共享和信息数据利用管理机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发挥行业部门职责,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共享,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中共高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高台县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数据共享和信息数据利用管理机制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信息数据共享的指导意见》(甘农领办发〔2023〕29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效能,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责任,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数据共享工作,统筹相关信息数据资源整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数据共享是过渡期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县级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优化数据管理,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数据层面有力支撑,进一步推动各部门数据共享责任落实。
(二)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共享信息数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信息数据原则上应共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制度明确规定不得共享的除外。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做到及时响应。信息数据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使用用途,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按规定提供共享服务。
三是坚持统一标准,规范信息数据交换。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数据的采集、存储、交换、比对和共享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数据共享责任分工及机制。乡村振兴局与教育、卫生健康、医保、住建、水务、农业农村、人社、民政、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签订《高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数据共享和信息数据利用管理协议》,确定信息数据提供方和信息数据使用方,并明确信息数据共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信息数据共享工作。乡村振兴局根据行业部门需求及时提供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相关信息数据。教育局要提供农村义务教育学段适龄儿童就学信息、困难学生等预警信息。卫生健康局要提供农村困难群众因病住院治疗等医疗救治预警信息。医保局要提供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救助和负担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等预警信息。住建局要提供困难群众农村危房改造等住房安全保障预警信息,特别是发生地震、洪涝灾害、大风大雨大雪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提供农房预警信息。水务局要提供农村困难群众饮水安全保障等预警信息。人社局要提供脱贫劳动力务工(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脱贫劳动力)等信息数据。农业农村局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农民种植、养殖、农产品价格等信息数据。民政局要提供农村新增低保、五保、特困供养及临时救助额度较大人群等有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人员信息数据。残联要提供农村新增重度残疾人或残疾程度加重等有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残疾人信息数据。各行业部门单位间信息数据共享和交流,对于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信息要实时分享,形成及时响应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共享工作顺利进行。
(二)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及质量。各镇、各部门单位间共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是共享数据的基本标准规范。在涉及数据信息中有户主和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等基本信息时,为确保传送的数据安全性,需进行加密共享,如若遇到上级印发的涉密文件附带的相关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传送,必须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定,进行规范操作。传送的数据要进行存储和备份,同时传送其他部门时一定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确保共享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数据共享督促指导和考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信息数据共享工作的督促指导,将信息数据共享情况纳入各镇、各部门单位年终考核,促进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做到你数我用、一数多用。
(四)加强数据科学管理和应用。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数据管理,提升信息数据应用能力。要建立信息数据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掌握脱贫攻坚成果信息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信息数据的分析方法,增强信息数据分析和挖掘能力,提高信息数据利用效益,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精细化服务。
(五)加强数据监管,保障信息数据安全。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数据共享的标准和安全性,加强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避免信息数据泄露和滥用,确保信息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信息数据共享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数据共享的责任感,树立共享思维,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数据共享机制,规范信息数据共享方式,确保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信息共享和比对工作,加强沟通衔接,做好比对问题反馈,突出问题及时会商,及时处置。
(二)统筹行业信息,落实工作保障。各部门应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协作、统筹行业数据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共享工作。优化数据交换方式,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优势,统筹利用行业信息资源,有序推进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做到你数我用、一数多用,防止层层加码、多头核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人才的培养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提高工作人员对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的认识和理解,提升整体工作能力。
(三)积极主动作为,严把信息保密。要严肃对待数据共享比对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归纳总结数据比对情况,形成比对结果清单,做好对问题整改及政策落实业务指导工作。要严守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安全管理保密有关规定,确保数据传输中的信息安全,严防信息外泄,如因工作管理不善导致信息外泄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在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加强制度设计,优化政策供给上持续协同发力,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筑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