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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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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0/2024-00010
文号
高法发〔2024〕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5-16 14:55:00
是否有效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高各单位:

《2024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高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2024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紧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目标,系统抓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党的领导,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委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政府要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加强各镇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探索基层司法所承接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

二、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三)推动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乡镇机构设置,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全面清理加挂的牌子和议事协调机构。

(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免证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一业一证”“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举措。推动国垂、省垂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五)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持续加强政府守信践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实施“法治体检”和送法进企业活动。

三、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全流程指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发挥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职责,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部门+单位法律顾问”“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双重审查模式。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管理制度。

(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决策后评估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九)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优化使用管理机制,发展公职律师队伍,更好服务保障政府依法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制定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事项目录。完善各镇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积极推进镇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

(十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管理和行使。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衔接配合。

(十二)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年内基本建成县、镇二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发布年度联合执法计划并开展联合执法。聚焦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三)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保障。启动县级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十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打非治违行动。加强专家指导服务和执法检查。

六、加强行政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五)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攻坚年行动。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配合机制。加快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

(十六)持续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水平,提高“一把手”出庭应诉比例,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对重大涉法问题、重大案件处理和重大紧急事项的会商,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七、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十七)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水平。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服务质效。完善公证、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机制,扩大公证、司法鉴定“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

(十八)持续强化律师队伍建设。以律所党支部标准化创建、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全县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和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强化律师执业监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八、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九)认真接受各方面监督。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行政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予以答复。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与反馈工作。

(二十)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分层级分领域建立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加快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格局。提升重要政策发布解读质量。

(二十一)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畅通企业合法权益救济渠道。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健全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强化信用协同修复。

(二十二)深入推进法治督察。重点围绕治安管理、自然资源等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和干部法律素质提升年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强化督察结果运用。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报送和公开工作。

九、强化理论学习,夯实法治理念

(二十三)着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抓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内容。

(二十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开展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经验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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