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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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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0/2020-00032
文号
关键词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高台县;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经济损失;困难群众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12-04 11:17:22
是否有效

今年,国家司法部下发《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张掖市高台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这是该中心第二次受到司法部的表彰。

近年来,高台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6年11月被司法部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先后多次受到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的表彰。近三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94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539件、刑事155件,受援人数达3798人,提供法律咨询5621人次,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494万元。 

 完善法律援助体系 依法拓展服务范围

在高台县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建立了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职能为一体的县法律援助中心,完善了各项服务管理制度,为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在9个镇和公安局看守所、县法院、县人社局、总工会、残联、团县委、妇联、武装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45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站(点),在全县构建起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点为补充的县、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形成点多、面广、贴近基层的优势,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身边。将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从低保群体扩大至低收入群体,扩大了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实现了应援尽援。2019年1至10底全县共指派律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40件,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42万元。

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有效提升服务效能

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将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大厅进行公示,严格落实“四办”制度和“十不准”要求,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当天受理,当天指派,让当事人只跑一趟,最大限度的方便当事人办事,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个别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

牢固树立为民意识 及时高效精准护民

制定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品牌律师创建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简化程序,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服务、深度服务、精准服务,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9年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赔偿补偿等方面的案件103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9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群体服务 实现应援尽援优援

为保障妇女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高台县法律援援中心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接待咨询便民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案件管理信息化、结案归档标准化的工作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受援妇女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建成了“城镇半小时”“农村1小时”的法律服务圈,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近三年来,高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纠纷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89件,为76名受援妇女儿童挽回经济损失  47万元,对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了应援尽援,有效的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加强援助队伍建设 优化援助人员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高台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发挥社会执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主力军”作用,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库,全县现有法律援助律师3名,社会律师1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名,形成了以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主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服务队伍,全面实行法律援助律师“点援制”,实行当事人自主选择援助律师,开展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提高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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